[公告] 增修組規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3-01-18 04:44:30
經與多位小組長研討後
卡漫群組決議修改15天未上線拔組板主職位之以下組規
======2005/12/09增修=====
板主超過15天未上站拔除板主職位
本規定溯及既往
=>
======2013/01/18增修=====
板主超過15天未上站,致無法有效維持板面秩序,
經檢舉後3天內未維持板務之板主,將拔除板主職位。
根據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修改組規
五、板主的罰責:
(1)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2)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印象中早些年站規有規定板主上線天數
個人記憶是15天,也有GOOGLE到其他板主引述站規30天的公告
但現在PTT板務看板及現存之板主規範並無該規定
所以組規做此修改
公告後7天內無人提出現存站規疑慮即生效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1-18 12:14:00
請問那我之前檢舉的是否有成案?? 所以未來15天未上站板面秩序沒亂就沒事?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3-01-19 18:55:00
若是板面秩序有問題的前提之下 請再次檢舉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1-21 10:10:00
用洗文章比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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