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C_Chat板主群之永久水桶判決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7-03-24 00:59:17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感謝houseman1104板主對此案的回覆
: 關於houseman1104板主對組務處理此申訴案之公正性有疑慮之部份 本人說明如下
: houseman1104板主言重了
: 板主所言之"指導" 事實上只是有人向我詢問申訴人oz5566申訴案進度後
: 我解答對方疑惑 "要等板主進行答辯(之後才能繼續進行申訴案) "
: 身為組務人員 他人對組務流程有所疑惑
: 我回答後 應其疑問提醒申訴人程序尚未完備 僅此而已
: 以下為該文章內所謂"指導"之推文 此中情節是否違反申訴規範 應可受公評
: → yam276: 話說阿康申訴案什麼時候處理啊 03/23 01:16
: → kid725: 要等板主作出答辯 不過看樣子阿康好像沒寄信通知 03/23 01:19
: → kid725: 我去提醒一下阿康好了 03/23 01:19
: → yam276: 是檢舉人要自己叫板主來答辯? 03/23 01:20
: → yam276: 我看到了 03/23 01:21
: → kid725: 對 申訴流程就是要叫當事人來答辯 03/23 01:22
: 因此這件事情 只是身為組務人員 他人對組務申訴流程有所疑惑
: 我回答後 應其疑問提醒申訴人程序尚未完備 因此群組組務尚未受理此案 僅此而已
: 除此之外針對此案 我並沒有發表過針對此案的任何判決意向 亦無任何"指導"行為
: 故我相信這並不足以當成認為我審理此案的公正性會有所影響的依據
: 我於C洽有水桶紀錄一節雖是事實
: 但板主亦無須認為群組組務會因此刻意做出對板主群不利之判決
: 倘若只因為我在你們任內被水桶一次 便認為群組組務失去公正判案的能力
: 依此邏輯 恐怕往後所有與C洽有關之申訴 我均須自請迴避
: 如此恐怕申訴制度便如同虛設
: 而另外關於委任檢舉一事 則牽涉到以板規限制檢舉資格是否合宜
: 依照站規的申訴相關規定可知 任何人都擁有對認定權人提出檢舉的權利
: 因此無論是由我 或是由其他人提出檢舉的行為 基本上都是受到站規的認可的
: 因此我認為尚無須將此視為違反規範之行為
: 因此綜上所述 我認為群組組務暫無迴避此案之必要
: 亦能承諾此案會公正審理 不會出現未審先判之狀況
: http://imgur.com/XoJ9nJQ.jpg
: 請各位板主放心
感謝群組長說明
還請群組長詳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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