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id725及lice0225違反板主任用規定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02-22 01:33:33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且站方對此的相關公告之裁定為
: : "熱門看板申請第四位板主"."由群組長同意即可"
: :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153143614.A.E17.html
: : 依據該公告 本人即有職權認定該看板是否需要四位板主
: : 而該板同時有四位板主之理由已於前項詳述 故應不構成違規任用
: 不好意思,為求慎重,再確認一次。
: 所以 ONE_PIECE 板是否曾申請第四位板主?
嚴格來說的話 有
申請文在此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22682953.A.593.html
不過ONE_PIECE板當時是特殊情況
前任板主被撤職前 正在辦理下一任板主投票
而當時即預定選出三位正取板主
但在前任板主被撤職到新任板主開票期間有空窗期
且當時我有一些ONE_PIECE板的改判案件
需要板主為我執行公告
故我先行任命代理板主維持板務運作
而新任板主投票出爐後 三位板主上任
又基於組規二-2-#9的規定 必須留任前任板主至少一個禮拜以上以進行交接
#9 鑒於部分板主的交接時間太短,可能會出現新板主不清楚板務相關處理的情形
若看板只剩下一位板主,該位板主在組務板申請新板主上任後
需於一個禮拜後方能申請辭職,以讓新板主能夠更加的熟悉板務問題
換句話說 以當時的組規規定 必然會出現四位板主
只是當中一位是依據群組規定的交接規定而留下的前任板主
而組規亦只規定請辭由板主提出 並無規定交接期限
而前任板主何時請辭我便交由板主群自行協調決定
由於當時站方公告中是如此敘述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153143614.A.E17.html
即日起由群組長同意即可
申請方式請參照各群組規定
而我參照當時群組組規
認定ONE_PIECE板確實符合能同時存在四位板主的條件
且其申請符合群組組規
故許可了此一任命案 此即為其任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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