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不服kid725#1SU0qTx5(C_ArtBoard)部分判決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9-03-01 11:54:33
申訴人:frojet
申訴對象:kid725/lice0225
申訴原因:
一、根據Kid725小組長在 #1SU0qTx5 (C_ArtBoard)部分判決提及以下言論
關於第一項申訴 代理板主lice0225已說明無法接受檢舉之原因
乃是由於frojet任板主期間自身所修訂的板規之漏洞 而無法接受frojet前板主的檢舉
因代理板主lice0225當時只是遵循舊有板規之規定 因此並無責任 故第一項申訴不成立
二、本人對前項的判決中提到的部分言論, 本人對此表達不服,相關理由如下
1.本人對此表達不服,我雖是當時制訂該條文的當事人,但當時制定板規時沒有周全考慮
所制定板規其實違反站規。且當時nicetree就曾針對我違反站規,拒收站內信檢舉一事
而申訴我,該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1QcHDDUm (C_ArtBoard)。
2.本人對kid725小組長的部分判決表達不服,縱使我因未熟悉批踢踢各項規定而制定為
違反站規的板規,lice0225也不可以因此錯誤沿用我所制定的規定,而做出不受理本人
所提之檢舉案。
3.kid725小組長也不應該對lice0225不受理本人的檢舉案之理由,僅因lice0225謹遵循
我過去制定版規理由,而未詳查該版規是否為反站規,而輕率認定lice0225無疏失,
而判定申訴不成立。
4.依站規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LXxDNX (SYSOP)規定,kid725小組長的判決有違
反站規嫌疑,屬於特殊事項,請准許該申訴案能申訴至群組版。
三、對於kid725小組長在#1SU0qTx5 (C_ArtBoard)部分判決,違反站規規定整理於下:
(1)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1PhstD5 (PttLaw) 第六條規定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2)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11PhstD5 (PttLaw) 第十條規定
第10條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
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3) 根據目前C_ArtBoard板規 Ver 1.1#1SKXJCGo (C_ArtBoard) 有以下規定
因違規而遭禁言者,禁言期間失去申訴、檢舉等權利。
但針對該當事人之人身攻擊行為,依然接受私信檢舉。
(4)站方先前判決亦有先例,不得限制檢舉人申訴權利#1ReeLWvv (BoardCourt)
鼠墊站長原文提到
「 即使某人不只是程序性失誤、即使某人是在申訴板有秩序干擾甚至鬧板而受水桶,
其申訴權益仍不應有任何減損 」
(5)根據站規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LXxDNX (SYSOP),可申訴到群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小組長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可向群組長申訴
1. 開板權 請參考
2. 組規制定權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申訴案所負責小組長需要迴避時,群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以外的申訴案群組長得不受理
欲平反之結果:
kid725小組長是相當資深的小組長,且曾經代理過本群組的群組長,
對於批踢踢相關規定,應比其他鄉民更知曉其規定。故對#1SU0qTx5 (C_ArtBoard)
不應有錯誤的見解存在。
盼群組長能糾正該判決之錯誤,以匡正本群組板務之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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