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kid725小組長違反2#1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09-26 05:16:04
我覺得你寫這麼多是在模糊焦點
重點是你“什麼時候”跟他們溝通必須在七日內處理版務這件事?
你在公告是這樣寫
“關於檢舉處理時程問題,組務方會再與板主群商討如何改進 以維護板眾權益”
處理這件事是為了“維護板眾的權益”
如果你拖到 半年後 再去跟板主群商量這件事,
那麼板眾的權益就有可能受到半年的損失,而且是沒有任何交代的
你是在11月底的公告承諾會去協商
我是12月12,13日的檢舉,那三個海賊板主拖到12天後在12/26才公告處理
所以你在11月底-12/26日,有馬上照公告文的承諾去跟板主協商嗎?
這才是這篇檢舉文的重點,你到底“什麼時候”跟他們協商
我檢舉你就是懷疑你這個月內沒有去處理這件事
就你最後的協商結果來說,
看起來是板主3人仍人力不足,所以無法確切做到7日內處理檢舉案
那麼反而更應該是要公告海賊板眾才是,
告訴板眾,海賊板在還沒有找到4人板主前無法7日內處理檢舉案
結果你跟板主群協商後,把這個結果秘而不宣,我申訴到群組板問了共問了3遍4個月多,
你連一句推文都不願回答
然後你提到Y板主卸任,
他是之後在1/31日卸任的,
已經不在我檢舉文所說的日程內,
然後你又提到板主甄選一直找不到人,那已經是3月後的事了很久了
我是在3月底在C_Art發文問你這件事處理得怎樣了,在這之前你也還有2個月去去處理這件
事,結果你至今完全連一句推文都沒有告知處理結果,
板友完全不知道小組長到底做了沒有
不管有沒有結果,推文告訴一下板友進度或暫時動議也不可以嗎?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根據ONE_PIECE板主群的說法
: 當時他們所處理的案件眾多
: 除了板上的檢舉案及其他案件、板務外
: 當時亦有數件案件在小組板來回進行答辯
: 當時此案件因板主間意見不同
: 來回溝通下處理時間較長
他們是用line群討論處理板務的,沒有來回溝通時間長,都在line群對話
: 雖然申訴人主張 那段時間板主群沒什麼事情
: 且板主無人請假 不應需要如此多的時間處理
: 但根據我的查證
: 檢舉人所羅列的板主延誤他的檢舉案這段時間
: 略過當時ONE_PIECE板其他板務及公告
: 及其他需板主群回覆之ONE_PIECE板在小組所進行的申訴/檢舉案外
: 板主群手上所需處理的申訴/檢舉案件約有20多件左右
: 這些案件都需要來回詢問申訴/檢舉人 並經三位板主合議方能做出判決
: 因此並非如檢舉人所說般 板主手邊無事卻還拖延他的案件
你說的20件左右是怎麼算的?
我12/12日檢舉到他們的12/26的公告
他們這段期間的板務公告是這兩件
147 12/17 cabokino □ [公告] 水桶 系列文提醒
148 12/26 cabokino □ [公告] 多人水桶
你說他們很忙,可是他們在12/17日的公告,是處理比我晚的檢舉案
反而到了12/26才來處理我的
如果他們很忙,怎麼會先處理比我晚的檢舉案呢
而你說他們在組務有申訴文,
是這兩件
是12/12 mono5566的一件申訴文(他們12/14回覆) ,另外一件是罷免文,他們基本上沒做
什麼
我算的大概就這4篇,你所說的20件是怎麼算來的
他們是有整整三個人,不是一人板主
: 而我認為這個說法合理
: 至於若板主處理時程過久
: 如何保障板眾權益 實際上我也在該判決文內提到
: 因為組規提到板務處理原則是七天
: 若板主群七日內無法做出判決 檢舉人可將案件交由小組方裁決
: 因此當時對於檢舉案件超時的處理方式 判決公告內已有結論
: 由於ONE_PIECE板本身就是當時作品小組內瀏覽數最高且案件最多的看板
: 在我查看板主群歷來的判決公告後 我認為板主群已經盡力處理所有案件
: 後來在我們的討論中
: ONE_PIECE板主群認為主要還是應該要在人力上解決這個問題
: 因此認為在舉辦繼任板主選舉選出三位新任板主後
: 他們會與新任板主討論
: 是否有必要向群組提交申請第四位板主來一起處理板務
: 而當時的預定是會在當時一個月後舉辦的板主選舉後敲定此事
: 但是後來一直無人參選
: 甚至在這段時間內三位板主當中離職一人
: 板主方公告徵選新任板主補足員額 至今亦無人表明願意填補空缺
: 因此實際上現在的狀況是
: 板主群所提交的改善方式 是增加板主來共同負擔板務以改善處理效率
: 但是現況卻是因為多次徵選但始終無人應徵
: 使得板主名額處在未滿編的狀況下
: 因此無法向群組方提交第四位板主的就任要求
八卦版 3人板主
C-CHAT板 3人板主
movie板 3人板主
這些都是每日人數破近2千的大板,都只有3人板主
海賊板只有在連載人氣有100,現在在這兩個代管板主管理下發文數越來越少
人氣也常見跌破100以下
居然要用到4人板主?
: 但無人應徵板主這部份 我認為並非是板主的責任
: 且之後ONE_PIECE板仍在依照程序繼續徵選板主中
: 所以我認為ONE_PIECE板主群已經有依照我們當初的討論執行改善作為
: : 2. 依 #1Sh8PBbp (C_WorkBoard) 中 kid725 小組長之回覆:
: : 「關於你提出的提問 我會在小組處答覆你 感謝你的配合」
: : 請 kid725 小組長說明至本文發表為止,小組長於小組處之回覆為何?
: : 若無回覆,請說明無回覆之原因。
: : 謝謝。
: 我目前尚未在小組處正式回覆此問題
: 而理由如上所述
: 主要是因為板主群所提出的改善方案
: 也就是板主徵選後申請第四位板主之事尚未有結果
: 因此至今尚未對此案做出正式回應
: 但是檢舉人所稱「在公告文言而無信,隨口承諾河蟹使用者」一事
: 本人有所異議
: 因為我確實曾在判決公告內說明
: 我會與ONE_PIECE板主群商討如何改進此事
: 且實際上我與ONE_PIECE板主群的商討已有結論
: 並預定在板主徵選結果出爐後執行
: 這些部分若有疑義
: 我可以請ONE_PIECE板主群來此補充說明並證實此事
請他們說一說你什麼時候他們溝通,有站內信證明日期最好
: 但我並沒有向檢舉人承諾 我在跟ONE_PIECE板主群得出結論後
: 還要在小組板向檢舉人報告說明我們的結論及施行時程
: 並徵得檢舉人的理解 才會讓板主群執行
: 因此檢舉人的指控並不符合事實
: 而在他到群組組務提出質問時
: 我對他所回覆的「之後我會在小組答覆」
: 也是指板主徵選出爐且提交第四位板主的任職需求後 我會說明此事
你的“是指”沒有說誰知道
: 因為本來我就預定在事件告一段落後再行說明
告一段落是要多久
: 以免若我先提出說明後 中間計畫若有變更需要
: 反而讓ONE_PIECE板主群有所顧忌而不便提出
這段到底在講什麼,看不懂
: 這是我所不期望見到的
: 以上即為事件經過 還請參閱 感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