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
endlesschaos
申訴對象:
kid725
申訴原因:
原先 Typemoon 板隸屬於 C_ArtBoard 小組底下
該看板小組長為 kid725
並且於 2019/03/01 做出本次欲申訴之判決內容(詳見證一)
之後由於小組架構改動
Typemoon 板改隸屬於 AC_Game 小組底下
小組長為 nicetree
近日由 #1UJgHNZD (C_GameBoard)中
得知 nicetree 小組長的主張為延續前組長之判決案
無意更改原判決結果
因此對此判決結果以及原判決人 kid725 提出申訴
以下將詳述對證一判決(以下簡稱A案)提出申訴的具體原因
首先
A案為板友 Problem001(以下簡稱P君)
對於板友 zxxsd(以下簡稱z君)以站內信檢舉
而板主認定未達違規標準所提出的申訴之判決案
在P君提出申訴並通知我時
我在 2018/05/05 曾經對此申訴做出回覆(詳見證二)
以下為部份節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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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君所檢舉之對象 zxxsd 的推文內容:
推 zxxsd: 專版現在那個鳥人數 顆顆 04/29 19:01
其中「鳥人數」一詞僅能得知 zxxsd 認為專板人數過多或過少
而一板的人數多或少與板務、板風並無直接關係
可能包含該板討論主題、內容以及參與方式等複雜因素
P君雖然在本申訴案中主張不認同本人對於此案的處理方式
但卻並未說明為何不認同
或者是檢舉不成立的說明脈絡中何處不合理
也就是說
P君並未對 zxxsd 板友的發言確實違反板規提出具體的佐證
因此本人維持先前的回覆
該檢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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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P君在 2018/05/05 曾經做出回覆(詳見證三)
認為「鳥人氣」是對看板使用者群的攻擊
但我並不認同此說法
並於同日做出回覆(詳見證四)
以下為部份節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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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鳥人氣一詞稱呼之 是以帶有貶抑之形容詞批判
: 對該看板之使用者群的攻擊
本人並不認同此說法
「鳥人氣」在字面上僅止於「人氣很鳥」
而人氣的意思則為看板的瀏覽人數
又或者是看板的常駐人數
認為「常駐人數」或「瀏覽人數」的數字很鳥
並無法直接推論至對看板使用者群的批評
舉例來說
各大學校系所之系板在該屆學生畢業後有很大的機率即乏人問津
此時可說是系板人氣在畢業後變得很鳥
但並未對該系板的使用者做出任何貶抑的攻擊
因此 P君此處的說法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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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P君用以檢舉z君的本板板規 5-5
具體條文如下所示:
5. 批評他板板務、板風
板友不得批評其他看板之板務板風,也請勿將其他網路平台之個人
事務和爭議性內容延伸至本板討論。
kid725 小組長在 A案當中
與 P君一樣始終無法說明為何「對看板的常駐人數的描述或批評」
可以合理延伸至對看板使用者群
甚至是對板務、板風甚至是看板整體的批評
倘若上述的批評對象並無法合理套用至板務、板風或看板整體
那麼該行為本身就不符合板規 5-5 的定義
自然沒有違規問題
取而代之地 kid725 小組長以申訴人 P君所舉的判決 #1QoY1k_e (TypeMoon)
試圖主張 dichenfong(以下簡稱d君) 以及 z君兩起案件需以相同標準判罰
但事實上這兩起案件的擬似違規形式並不相同
在 d君的案件中
「亂源」是用以形容「看板」的字詞
根據本板板規 5-5
以「看板」整體為對象
必然包括了板務以及板風
但反之則不然
看板的部份元素(在 z君案例中為「看板的人氣」)
並不能合理地被詮釋成看板的板務、板風甚至是看板整體
換言之
d君是對「不特定看板」的「看板整體」以負面字詞加以形容
滿足板規 5-5 的定義
而 z君則是對「特定(kid725 認定)或不特定(我的認定)看板」的
「板務、板風以外之看板元素」加以描述
並無法無歧義地適用於板規 5-5 的文字內容及其均等範圍
因此
認為此兩起案件均應判罰或均不應判罰即為同一標準
這是忽略了這兩起案件在本質上就有所差異的一大謬誤
此外
我認為 kid725 小組長在 A案的判決中
亦有與板主心證結果不一致的情況
主要體現於以下兩點:
1. 板主對於專板是否明確指稱 FATE_GO 板的認知
kid725 小組長引用了我在 Typemoon 板的公告討論內容
認為我對於 panbie 板友所提及的「專板」一詞並非毫無頭緒
但事實上該詞很明顯是在兩篇不同文章由不同人所發表之內容
且在後者的情況下
我並不需要得知專板意指的是哪一看板
因此 kid725 小組長認為我確實知道「專板」一詞指的是哪一看板
屬於心證範疇
2. z君是否有對特定看板負面批評及嘲笑之意圖
kid725 小組長主張:
「如果該人說『那邊人這麼少 發去那邊有人看嗎』 自不構成『批評』
但經組務檢視使用者zxxsd『專版現在那個鳥人數 顆顆』一句話中
當中顯然存在有對該板進行負面批評及嘲笑之意圖」
但從頭到尾其實 kid725 小組長並未明確解釋
為什麼說其它看板人少就不是批評
而人數很鳥 + 顆顆就是負面批評及嘲笑
同樣的字句給第三者閱覽後
可能會認為兩者都是批評 或都不是批評
像這種同一字句(證據)由不同讀者閱讀後產生不同的想法及結論(讀者推論)
當然也涉及讀者的自由心證範疇
基於 nicetree 小組長於 #1ThJrvRu (C_GameBoard) 的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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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認為經營長久板務的板主,比偶而才逛板的小組長更了解每個板的板規及判例,因此
在不是異常紛擾的申訴,或是板主據板規說理明確的申訴案件,組務更傾向認同板主提出
的論點,而不會特意去質疑板主。亦即組務這方的審判更傾向於程序審而非事實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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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此案亦涉及小組長與板主心證結果不同的情況下
我希望本案能夠尊重板主的認知及看法
並且基於上述理由提出申訴
欲平反之結果:
希望能撤銷 kid725 對於本案的判決
並且基於 nicetree 現任小組長延續舊案判決的結果
本案維持原判
而無須對 z君加以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