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引述《messi5566 (宮園薰的友人A)》之銘言:
: : 申訴人:messi5566
: : 申訴對象:houseman1104
: : 申訴原因:
: : #1W0nd8w7 (C_GenreBoard)
: : 裁定原文
: : 本案裁定如下:
: : 1.板規解釋以板主群之解釋為準
: : 2.本案多數板主認定申訴人有短時間大量發文之事實
: : 且本組參閱相關紀錄,認定板主群之判決並未明顯違悖常理
: : —
: : 小妹的質疑:
: : 版規由版主群解釋那申訴幹嘛,以後每個申訴案都這樣回就好了啊
: : 相關紀錄又是哪些相關紀錄
: : 判例?原文?
: : 說明不清不楚,理由模糊
: : 無法服人
: : 欲平反之結果:撤銷判決結果並讓因被檢舉而刪除之文章恢復
: 針對該案進行說明
: 1.C_Chat看板板規4-4係為對短時間大量發文之限制
: 其中並未給予硬性的客觀限制,故何謂短時間、大量,以板主群之解釋為準
: 2.a板主之判定單純以發文頻率判定
: j板主則同時考量發文頻率及文章內容充實度
: 兩位板主皆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4-4
: 3.本組參閱申訴人之發文時間,確實為34分鐘內發表四篇文章
: 據此認定a板主與j板主之判決並未明顯悖於常理
: 故尊重板主群判決維持原判
: 以上幾點說明
: 若群組長需要其他資訊,請再通知本人說明,謝謝
由於小組長認為4-4之解釋權在於版主
故此希望C_CHAT現任版主協助說明以下幾點
1.
請C_CHAT現任版主,提供版規4-4過往判例,
希望能有達標與未達標的判例作為參考
2.
請問C_CHAT版規4-4對於洗文的認定是否有明確的規範
例如是多久內發幾篇文? 又或者是內文相似度需多少以上?
3.
若板規無明確規範,
請參與認定的板主說明認定申訴人洗文之依據
全文轉知
C_CHAT版主群 redDest/an94mod0/dragon803/jschenlemn
與
C_GenreBoard組長群 Rainlilt/houseman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