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申訴人:jschenlemn
: 申訴對象:Rainlilt
: 申訴原因:
: 1. 指控本人超時未回應使用者提問,並以此為原因重選小組長
: 本人認為其理由不合理
: 2. Rainlilt自行要求需要請辭才願意提出小組長申請
: 此權力屬於群組長,Rainlilt應不具該項權利
: 以下詳述
: 關於第1點的理由
: A. 原先#1VwA_CSG (C_GenreBoard)公告明確表示
: 『即日起至2021/01/03 23:59:59為止,開放使用者向參申請者提問』
: 完全沒有明示,申請者回答問題的時間與時限。
: 然而卻在#1Vysa3DR (C_GenreBoard)以此為理由,說本人超時未回答
: 不但取消了先前本人的申請,甚至以此作為本人後續申請的考量因素。
: 以莫須有的時限損及本人的權益與名譽,恕我無法接受。
徵選公告 #1VpwHWzr (C_GenreBoard) 中寫明提問和回答時間是 2020.12.28 至
2021.01.03 若有人在最後期限才提問,例如 #1VyQW3bE (C_GenreBoard) 是在 1/3
晚上才提出,本來就該給緩衝時間,故多留一天時間,所以並未在第一時間公告停止。
而申訴人在 1/4 於 #1VyJt-z6 (C_GenreBoard) 及 #1VyQW3bE (C_GenreBoard) 兩篇
文章底下說說晚間會回應,但等到隔日(1/5)凌晨3點還未見回應,故公告重新徵選。
: B. 雖然Rainlilt說#1Vz9UExi (C_GenreBoard)本人到凌晨三點都還沒依照
: #1VyQW3bE (C_GenreBoard) 推文我說的「晚間回應」並因此取消。
: 然而事實上本人對於未回答之兩篇的問題,均在凌晨四點前回答完畢。
: 就一般台灣的天氣認知,凌晨四點天還沒亮,屬於「晚間時段」
: 因此本人是在我自己提出的時間內完成回答,Rainlilt毫無理由因此取消
一般人的認知,超過12點即為隔天。
: C. 就本人認知,小組長徵選屬於小組大事,理應多留點時間給予申請者仔細回答問題
: 然而依據#1Vz9UExi (C_GenreBoard),卻僅僅只給予申請者1天的回答時間。
: 相當的不合常理。
: 更何況,這個時間在最一開始徵選公告完全沒有說明。
承上,#1VpwHWzr (C_GenreBoard) 中的 二、3 寫明提問和回答時間是
2020.12.28 至 2021.01.03 已有說明
本人認為,既然申請擔任小組長,就應該自己注意時限,自己誤會條文,就應該提問。
況且,根據卡漫夢工廠小組長任免辦法 #1Sh75fnL (C_WorkBoard) 的 二、a.(1) 說明
已有小組長之小組,其申請流程由現任小組長自訂。
本來徵選公告條文的解釋權就在現任小組長身上。
: 基於以上三點理由。
: 我認為以本人超時未回應作為重新徵選的理由並不合理。
: 重新徵選小組公告 #1Vysa3DR (C_GenreBoard) 應無效。
: 關於第二點的理由
: A. 依據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群組長才有小組任免權。
: 另外依據卡漫群組小組長任免辦法 #1Sh75fnL (C_WorkBoard)
: 『 a. 已有小組長之小組需先滿足 (1) 及 (2)
: (1) 申請人向現任小組長提出欲共同擔任小組長之申請,
: 其申請流程由現任小組長自訂。
: (2) 由現任小組長於群組組務板發表申請新增小組長之申請文,
: 並由現任小組長(群)及新任小組長(群)申請人附議。 』
: 僅有說「流程」是現任小組長決定
: 並沒有賦予小組長『實質審核申請人資格』的權利。
: 因為這些審核程序 (包含政見發表、使用者提問) 都是在群組進行
: 後續也都是由群組長審核其資格,「公告接受申請或拒絕申請並說明理由。」
: 亦即,小組長並沒有權力事先審核包含其政見內的一切資格。
: 更不能依此要求,要滿足Rainlilt心中想要的人選才會提出申請。
: 因此本人認為Rainlilt不但要求請辭不合理 #1VxzQiMs (C_GenreBoard)
: 甚至最一開始的徵選規則 #1VpwHWzr (C_GenreBoard)。
: 由小組長『自行選定1~2位提出申請』也不合理。
: 因為任免辦法中並沒有賦予小組長於小組階段審查資格的權力。
根據卡漫夢工廠小組長任免辦法 #1Sh75fnL (C_WorkBoard) 的 二、a.(1) 說明
已有小組長之小組,其申請流程由現任小組長自訂。
該任免辦法並未規定現任小組長不得「增加篩選條件」、「實質審核申請人資格」
,也未規定已有小組長之小組「必須要公開徵選」。
若採用「非公開徵選」新任小組長的方式,那就完全是「增加篩選條件」、
「實質審核申請人資格」的模式。
PTT管理層的徵選本來就非民主制度,現有例如要求板主任期制的看板也是由板規自行
限縮板主權力,且小組長並非板主,多數小組皆只有一個小組長,既然本小組 C_Genre
有兩位小組長後還徵選一位,更要考慮小組長間的磨合與協調性。
現任小組長對於人選再加以篩選是合理的考量,不僅是其管理小組的政見,還有
溝通方面的問題,所以就算回應政見詢問的內容有條理有理想,但溝通態度上發現
無法和現任小組長配合,對於已有小組長的小組來說也並非好事。
既然群組規未要求公開徵選,那提出的人選,就是完全由現任小組長決定,公開徵選
並加上條件限制且篩選的但書,只是現任小組長提出人選的方式之一。
況且提出小組長人選後並非就直接就任小組長,還要經過群組長審核,以及小組轄下
所有板主投票決定,也還要再經過實習期後,才會成為正式小組長。
申訴者是把現任小組長「提出人選」的權力,曲解為「僭越群組長職全」去審核
小組長資格。
: 欲平反之結果:
: A. #1Vysa3DR (C_GenreBoard) 重選公告應宣告無效。
: 並且Rainlilt應收回對本人超時的指控與裁決
: B. C_Genre 小組長不應於小組階段自行先篩選人選 (例如自行初篩到1~2位)
: 亦不能要求申請者符合若干規則或者潛規則 (例如必須請辭) 後才提報到群組。
: C. 請群組長認定小組長兼任轄下看板板主時,是否需要請辭板主
: 並列為正式小組長任免規定。
: D. 鑒於本次C_Genre小組長徵選規則模糊不清又諸多爭議
: 為求公開透明,請群組長直接接手徵選C_Genre小組長。
: 以利小組健全發展
PTT要求熱門板板主不得兼任小組長,並非首例,請參照: #1KxA2gGP (About_Life)
先不論小組長兼熱門板主可能造成的看待事物角度混淆影響。
就算 C_Genre 小組轄下的 C_Chat 板主兼任小組長後,可以透過由其他小組長來處理
C_Chat 板的申訴案。
但 C_GenreBoard 成立三年半來的申訴案粗算約有146件,只有1件非 C_Chat 板的案子;
板主罷免案2件,皆為 C_Chat 板的案子。平均下來每周就有一件 C_Chat 板的案子,
加上 C_Chat 板是超級熱門板,申訴案處理起來也相當不容易。
在一個已經有兩個小組長的小組,為何還要找第三個小組長來處理那些板主請假、
板主交接那種幾乎不花力氣的小事情?
本次 C_Genre 要徵新的小組長的目的,本來就是需要要分擔處理申訴案的人手,
既然想當小組長的申請者,不想處理本小組最大案源的 C_Chat 板的申訴案,
那身為現任小組長何必浪費時間徵選?
找個只想要小組長位置又不用做事,還可能溝通困難的同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