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09 13:43:13致兩位群組長:
根據群組規(節錄)
二、板務(板主/小組長/群組長)
1.遴選
依站規所規定之流程辦理。
板主:
擔任板主的方式如下:
#1 成立新板由申請者擔任板主一職
#2 在無板主的看板經由C_NewBoard板連署後達20個有效連署申請
#3 請現有板主向組務申請新增板主
四、使用者相關制度(連署/申訴/罷免)
1.連署
#2 連署人數到達門檻25人後即可由申請人提出申請
惟獨群組長或小組長有權對該連署進行審核,有必要可以否決之。
提出此問題的源頭在於
經查詢,在#1WOSHwko (C_IdolBoard) 一文中,從提出之連署單的票數可見,反對票比支
持票明顯多出將近兩倍
但該管小組長仍以 #1WRp9Qr2 (Record) 及 #1WRpTDwK (hololive) 通過開板申請。
因此,基於程序正義,還請協助確認
有關規定中,是否有「計算並確認有效支持票應大於有效反對票」的成分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