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yanMi (屁眼蜜)》之銘言:
: #1YKgyknZ (C_ChatBM) 4-1
: 只是ACG點不足
: #1Y6Qb1x2 (C_ChatBM) 4-7
: 是單一文章,非本次申訴案件之一
: 而且本人只是擔心發生想像中的壞事,非惡意
: 我也尊重該次判決,並沒有將此案提到WorkBoard申訴
: #1YJmVVFw (C_ChatBM) 4-7
: 為本次申訴案件之標的
: 與下列檢舉案性質相同
: #1YN2JiAm (C_ChatBM) 4-7
: 只要查看精華區備份即可得知
: 本人並沒有使用挑釁或是引戰語氣擾亂秩序,而造成大眾不滿。
: 而是有少數使用者刻意針對
: 不看文章內容只看ID重複性噓文
: 以下是檢舉文章連結佐證
: #1YK1NRY- (C_ChatBM)
: 並非小組長所說的引發多數使用者不滿,也並非文章本身引起爭議。
: 而是有少部分使用者惡意重複噓文,營造我引起大量不滿的假象。
: 因為
: #1YJmVVFw (C_ChatBM) 4-7-1-6 檢舉案(本次申訴案)
: 所檢舉的14篇文章,大部分回應都偏少。
: 更何況多數還是重複ID不看內文噓文。
: 我認為小組長並沒有就事論事,檢舉本就該以被檢舉的文章內容本身是否違規才做判定。
: 而非對人不對事,以過往紀錄來就一概判定我的發文就是蓄意來鬧的。
: 如果判案要對人不對事,幹嘛不直接公告我一發文,不論內容就是違規?
: 並且特意引用非本次申訴案的檢舉文章
: #1Y6Qb1x2 (C_ChatBM) 4-7
: 來營造我的所有文章都如該文章一樣引起大量不滿,有刻意誤導之嫌。
: 這種對人不對事的判定的方式,明顯違反了C洽板規歡迎所有族群互相交流討論的宗旨。
對於上列案件之違規判定部分
實務上違規與否由板主群進行認定
板主群查閱相關事證後認定違規
本組重新查閱相關事證後認定板主群判決合理
皆為根據該使用者發文內容以及造成之影響進行之判斷
證據也皆有保存
: 綜上所述
: 依照小組長的答辯可推得出
: 小組長認定判決的原因
: 並不是因為被檢舉的文章有何違規問題
: (小組長未能提出具體違規事實)
: 而是僅以過往違規紀錄認定本人違規。
: 明顯就是以莫須有的理由認定水桶。
本案為依照該使用者本次發文之內容及造成之結果判定
並非以過往違規紀錄判定
該使用者發言內容以及造成影響之具體事實才是判定依據
於公告文中已周詳說明
: 依照C洽板規,只有水桶十次或是分身條款才能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水桶。
: 本人沒有上述構成的兩者要件,卻以看ID過往紀錄為由水桶。
: 明顯已經違反了板務判定的程序與規範。
本案與該規範無關,判定基準也與該規範無關
在此不予討論
以上說明,請群組長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