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1X3_UK0j (C_GenreBoard) 判決不當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2-10-03 01:27:13
※ 引述 《kid725 (凱道基德)》 之銘言:
:  
: 原文位置:
: 文章代碼(AID):#1X437NsG (C_WorkBoard) [ptt.cc] [申訴] #1X3_UK0j (C_Gen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628451287.A.D90.html
:  
: 申訴人: LoKingSer
: 被申訴人: houseman1104
:  
: 申訴事由:
: 申訴人LoKingSer於C_Chat討論板務時
: 遭檢舉人a125g檢舉其言論違反板務討論規則第四項之
: 「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而遭檢舉
: 其後由板主表決後處以水桶禁言懲處
:  
: 原先之板主表決為 1無違規:3違規
: 但在被檢舉人提出申訴後 改為 2無違規:2違規 因此而取消水桶
:  
: 檢舉人對此結果不服而上訴至小組
: 再由houseman1104小組長改判為違規
:  
: 被檢舉人不服而上訴至群組
:  
: 判決結果: 維持原判
:  
: 判決說明:
:  
: 組務能理解申訴人因案件經一再改判而感到不平
:  
: 申訴人原先所提及之「雙標V黑、氣得急跳腳、胡言亂語、崩潰爆氣」等語
:  
: 正如當初接受申訴改判之laptic板主所言
: 以上言論即使滿足未「對事不對人」之原則 亦難清楚定義為「謾罵或攻擊」
:  
: 然而正因為當中有模糊之處 才有板主與小組長之裁量空間
: 而組務尊重小組長對此案之裁量 故維持原判
:  
謝謝群組長經過了
1年1個月21天14小時29分又23秒的時間
依然做出維持原判的判決
縱使本人反覆查閱各式教育部國語辭典
仍然無法理解單純形容情緒狀態的用詞
何來謾罵或攻擊之情形
或是有任何模糊的空間
但基於每個人對於他人言詞的忍受程度
以及每個人心靈的脆弱程度不同
單純形容情緒狀態的用詞
對於心靈強度較為薄弱之人
可能還是超過可忍受之範圍
本人對此表示尊重
已不打算再對此一部份提出異議
在此還是感謝群組長經過了
1年1個月21天14小時29分又23秒的時間
做出如此高效率又公正的判決:)
※ 引述 《kid725 (凱道基德)》 之銘言:
:  
: 申訴人的問題應該是
: 檢舉人若有意申訴 其對象應為21日的水桶解除公告
: 若以17日的初始水桶公告為對象 則應以超過時限論
:  
: 但本案因為中間經過改判 雖檢舉人申訴對象為最初之公告
: 但檢舉人申訴對象明顯為該判決後之水桶撤回公告 可視為該案延伸
:  
: 故此組務認定檢舉人之上訴屬有效
:  
非常不好意思,請容我再次強調
C_ChatBM板規
A-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3日內提起申訴。
該篇檢舉文章早在07/17 21:46便已判決完畢
#1WxRI2GP (C_ChatBM)
而該篇檢舉人a125g
卻於7/21 9:38才提出申訴
#1Wztglj0 (C_ChatBM)
明顯已經超過3日內申訴之期限
而且申訴文章錯誤
檢舉人a125g所申訴之文章
理應為改判無違規之文章
而並非原判處違規之文章
當時的板主群無視板規申訴流程,執意受理
明顯已經違反C_ChatBM板規所訂定之申訴程序
該篇申訴文章理應以
超過申訴期限且申訴文章錯誤不受理結案
但當時的板主群和小組長皆無視這一點
縱使看得出檢舉人a125g欲申訴之內容為何
申訴文章超時且錯誤之事實並沒有改變
難道以後C_Chat的看板使用者任意申訴一篇與申訴內容不符的錯誤文章
板主群上至小組長,甚至再上至群組長
仍然要持續受理嗎?
申訴文章錯誤明顯是申訴程序上的錯誤
去年11月
前C_Chat板主—an94mod0
才因為申訴程序錯誤(申訴文章超時)
遭判水桶90天併退文2篇
#1XYc8fcG (C_ChatBM)
且an94mod0上訴至小組後
依然維持原判
#1XeweQip (C_GenreBoard)
然而為何檢舉人a125g的申訴案件
明顯也有申訴程序上的錯誤
卻仍然持續受理,甚至還改判?
希望群組長可以再多加審慎地思考一下
在經過了
1年1個月21天14小時29分又23秒的時間
是否還要繼續將錯就錯?
希望群組長可以再好好地考慮考慮一下
再多加審慎地思考思考一下
申訴程序上的錯誤是否在經過了
1年1個月21天14小時29分又23秒的時間
還要持續這個錯誤,維持原判?
麻煩群組長了
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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