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引述《cabokino (今年只能當隻史萊姆...)》之銘言:
: : 若板主不受理該站內信申訴是因格式問題,請小組長協助提供該板主依
: : #1ZsvLqi7 (C_ChatBM)
: : 「A-2-1 格式不符者將在板主提醒後,給予二十四小時時限進行修正」對hhyn之提醒
: : 依據。
: 我其實不太懂這個問題要怎麼回答
: 這裡面連一封標題為[申訴]的信件都沒有
: 到底有哪個流程符合C_ChatBM板規和C_Genre小組規對申訴案件的規範
: 又何來格式問題
我對該組務的行為充滿疑問
「由於本案申訴人有被C_ChatBM水桶,故應將申訴格式照實填寫
並私信板主才有效」
這是他自己本人講的
#1a7TfuEd (C_WorkBoard)
現在又要問說
「組規對申訴案件的規範
又何來格式問題」
我這裡再次詳閱卡漫群組規2.申訴/罷免
申訴相關是這樣寫
#1 欲申訴者,請附帶資料證據,於本組務板提出。
#2 依照所屬層級逐步上訴之。踰越流程上訴者無效。
#3 籲請先跟當事人寄信說明溝通,並預設緩衝時間等待回信
若無實質建設性。無提申訴之必要。
#4 不可私下作業或煽動其他群眾,視惡意造反及亂板論。
#5 為避免事後爭議,使用者對於板務的申訴請於該案七天內提出
若超過七天,板主/小組長/群組長有權不受理。
#6 不論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惡極之永久水桶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審
有疑慮者請依照站方或群組申訴條款之期限規定,向所屬組務板申訴。
#7 申訴案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特別要求說明者,切勿任意發言影響板務處理
非當事人無論引用任何法規皆非官方發言,無效。
註︰在看板使用者遵守該項前提下
組務板針對尚未結案之文章原則上不做鎖文處理。
#8 為了增進申訴案的執行效率,申訴者於組務板申訴後
請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申訴者。
另外,由於已有告知被申訴者的動作
被申訴者必須在七天內做出答辯的動作,違者將對被申訴者作出警告
被申訴者若因故無法按時回應,請先行至組務板告知。
我在小組的申訴條件是備妥的
這點也已經有組長研判確認過
然後經過這些答辯過程
該組務繼續循環這點
「到底有哪個流程符合C_ChatBM板規和C_Genre小組規對申訴案件的規範
又何來格式問題」
更甚在小組板上擅自結案的說法
也是閃爍其詞
#1a4NxhqD (C_GenreBoard)
→ houseman1104: 本案受理61.230.77.64 03/19 23:38
→ houseman1104: 更正,推錯篇114.137.149.64 03/20 01:46
→ houseman1104: 本案未先行向板主群申訴,不受理結114.137.149.64 03/20 01:46
→ houseman1104: 案114.137.149.64 03/20 01:46
→ hhyn: 請問這邊就是在申訴BM處分,BM版已經處分無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法發文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私信溝通已經一星期無回覆,請問還需要什麼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樣的申訴?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還請組務回覆36.233.206.159 03/20 02:56
→ houseman1104: 請依照C_ChatBM板規,於判決公告三114.137.149.64 03/20 18:59
→ houseman1104: 日內向板主群私信申訴114.137.149.64 03/20 18:59
其到私信溝通還是講得滿滿贅字
主旨疑似是在講就是格式問題
但是該組務的私信並未提供我舉證
因此組長當作依據的條件:
#1a8wT2le (C_WorkBoard)
[說明為何指稱板務回覆「才在疑似講說要BM板規裡的格式給板務私信、我的私信
不一樣所以不視作我有溝通過」?]
並沒有辦法符合
也就是這裡甚至可以直接無視他跟我溝通的私信
等同他盯著明明有的私信溝通證據
跟我說我沒有我沒有先然後就申訴結案了
到群組答辯才在說結案是因為格式錯誤
不斷變說法
而且就沒有哪一個是他可以擅自結案的依據
組長要求我不要揣測別人動機
那看下這位組務光板上答辯就能看到的行為
1.不認真閱覽組規和組長請示事項
到現在組長解釋完了還在堅持格不格式
當作他擅自結案的依據
2.板上做沒有意義答辯
第一篇通篇沒有重點
#1a7TfuEd (C_WorkBoard)
哪怕照BM版規也不足我不受理的條件
他還以此當作擅自結案的依據
並稱這做法是行之有年
第二篇組長解釋完再繼續問一樣的問題
「到底有哪個流程符合C_ChatBM板規和C_Genre小組規對申訴案件的規範」
3.違反組規行事怠忽職守
奇怪的結案方式
→ houseman1104: 本案受理61.230.77.64 03/19 23:38
→ houseman1104: 更正,推錯篇114.137.149.64 03/20 01:46
→ houseman1104: 本案未先行向板主群申訴,不受理結114.137.149.64 03/20 01:46
→ houseman1104: 案114.137.149.64 03/20 01:46
→ hhyn: 請問這邊就是在申訴BM處分,BM版已經處分無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法發文36.233.206.159 03/20 02:54
→ hhyn: 私信溝通已經一星期無回覆,請問還需要什麼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樣的申訴?36.233.206.159 03/20 02:55
→ hhyn: 還請組務回覆36.233.206.159 03/20 02:56
→ houseman1104: 請依照C_ChatBM板規,於判決公告三114.137.149.64 03/20 18:59
→ houseman1104: 日內向板主群私信申訴114.137.149.64 03/20 18:59
然後到板上答辯又變說法
但卻沒有一個解釋他為何擅自結案
4.恣意妄為
組務的私信我不能附
但我的私信是有附的
#1a6yJFl- (C_WorkBoard)
我請教板務離譜的退文行為他充耳不聞
一直掐著BM版規來指責我當開脫的時候
倒是非常用心
更甚,在申訴案中不但不幫忙
還給流程找多少麻煩組長肯定比我還清楚
在組規中明明就有: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這個人如果還不能判不適任
那這次案件後我很想知道還要沒有心到什麼程度
才可以判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