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2795 (楓糖家)》之銘言:
: ※ 引述《mimosasky (浪者天涯)》之銘言:
: : 目前任職的公司平時為隔週休
: : 當初進去時也都說好若遇假日辦活動可請補休
: : 沒想到日前公司發了份公告出來
: : 因業務假日活動對業績有正向幫助
: : 且活動時若有case成交也可領獎金
: : (因產品性質故10萬業績不到100元獎金,一天活動有5萬業績要偷笑了)
: : 故假日活動支援,業務不得申請加班或補休
: : 又
: : 公司常有不同名目的產品促銷競賽
: : 若競賽未達成,則會扣除當月原已有的業績獎金
: : 另外還有各種扣獎金的名目
: : 以上
: : 請問名位,這樣算合理嗎?
: : 怎看好像很有違勞基法
: 哈囉…原po
: 1.貴司為隔週休制度,請先確認勞基法規定的19天國定假日是否有確實放假?
: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被忽視掉了… @@? 若沒放假,就違法了…
: 公司只可以優於勞基法,但不能抵觸勞基法,
: 勞基法規定的19天國定假日包含1月2日.教師節.光復節…等等 (請google一下)
: 2.假日活動支援,不得申請加班或補休→非常的不合理
: 請問業務必須假日活動支援的頻率高嗎? 你現階段工作很有成就感嗎? 月薪高嗎?
: 如果上述3個問題的答案分別為:高→沒有→還好
: 那麼我會建議你換工作吧! 有經濟壓力就騎驢找馬…
: 3.獎金部分 就滿有爭議性的,必須先確定該筆獎金是否屬於經常性給予?
: 如果是屬於經常性給予的獎金,那麼扣獎金的制度必須經由勞資雙方協議,
: 並且勞方同意也簽名才可執行。
: 如果獎金並非屬於經常性給予,的確公司要怎麼發放獎金? 制度怎麼訂定?
: 就看各公司怎麼規定…
: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
謝謝T大回覆!
國定假日基本上是有休假的
(只要不是又剛好遇到活動支援)
公司活動支援的頻繁度不一定,有時兩三個月沒有
而有時可以連三到四週沒休假
公司發的獎金是依該月業績目標達成率作發放
所以獎金每個月都有,但隨業績達成率而時高時低
這樣算經常性發放嗎?
說到勞資協調,
公司總是一份公告下來
然後要求全部員工簽名
說是確認大家都知悉公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