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geret 2016-02-27 03:08:00
拍拍~
可以離職了,怨言多多。再來可以檢舉勞檢他,他會high翻,違反勞基法也多多。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2-27 11:18:00
還好直接看文末,22K的工作也花這麼長篇幅來抱怨,不如直接找新工作,何必浪費時間。
作者:
murmured (融化的太妃糖)
2016-02-27 12:07:0036計走為上策,根本也不需要花時間抱怨 除非能力只有醬
作者:
xinru 2016-02-27 17:25:00我10多年前代班就三萬多了,晚上7點就下班,22K還要留嗎?
作者:
unan (amber)
2016-02-28 21:06:00你還不走在想什麼?
我在安親班帶二年級 每天準時八點下班,真心覺得妳可以換公司了,不需要慣老闆~
這個可以離職了啦,老闆非常不OK!安親班忙起來的確像打仗,但關心老師的老闆也是有,你不必委屈自己
一看安親班工作,真的不意外,很多工作內容都不是合理的我也有幾次安親班的經驗,都做不到一星期就離職了原PO要好好思考一下之後的工作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