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年底想要考證照
評估過現有的工作量可能無法負荷一邊工作一邊念書
決定辭職半年專心準備考試
就在昨日跟老闆誠實說明想要離職的理由
結果老闆開出了條件
減少現有工作量(幾乎是減少1/2~2/3)
平常事情做完我可以專心念書(意思是我要不要去公司隨便我啦)
我從主管底下拔出來~直接由他管(意思是任何主管不會找我麻煩)
薪資不減!
直到我考完再恢復原本的工作量跟時間
他說他就當投資我去考證照
當然如果有順利考上~我的證照跟人得報答他至少兩年
(意思就是如果考到不能離職~要為他再服務兩三年以上)
如果不幸落榜也沒關係~他不計較!!!!
坦白說他開這樣的條件我真的很心動
但說白一點感覺就是很不要臉要佔人家便宜
(雖然只是業務量縮減不是白拿薪水)
而且感覺這樣會欠他人情
考上了就真的要還他這個人情~為他做牛做馬兩三年(但其實我不太想再待)
如果不幸沒考上一定又會被看笑話閒言閒語(而且為了要還他人情還是要再待兩三年)
到底是不要跟錢過不去(接受他的優渥條件)
還是不要佔他便宜(直接離職準備唸書)
身邊的朋友兩種說法都有
有的是說不要那麼不要臉貪便宜~有的是說不偷不搶老闆願意給這樣的條件為何不要
請問大家會怎麼選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