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mi (Semi)
2016-10-28 21:03:27文長請見諒
大家好,我是今年剛畢業工作三個月的菜鳥新鮮人
因為種種原因這個月初跟老闆提了離職,當時是說做到十月底
那時候我下意識就覺得是到10/31號,之後也沒有傳辭職信跟老闆確定(這邊是我的疏忽)
今天老闆跟我算薪水時多扣了兩天,
並告訴我一般不會讓人在連假離職,
而且咬定我當時只說十月底沒確切的說是31號,所以離職日應該要是28號(十月最後一天工作日)
但我覺得老闆也沒有事先跟我說好是28號,
加上我十月的工作日都有去上班,
只因為要離職就要被多扣兩天薪水?
我打電話去勞工局問我當時說十月底,老闆因為連假薪水只算到28號合理嗎,
勞工局回答是說當時說十月底的話那就該算到31號,
告知老闆後他說我跟勞工局說十月底是在誤導勞工局……(但我當初就真的講十月底離職啊QQ)
最後我們一直各說各話僵持不下,
我就說那不然就交給勞工局評斷,
結果老闆表示我態度很強硬而且只從自己的角度想
那兩天錢給我,不想再跟我討論
我想請問真的是我的想法錯誤嗎……但我真的覺得扣了很沒道理啊…
希望大家可以幫我解惑,如果真的是我太不懂職場規矩也請大家告訴我
謝謝大家!
PS.沒寄辭職信留紀錄是我的大疏忽,已經被身邊親友教訓過了…QQ
手機排版請見諒
作者:
angelee (ange)
2016-10-28 21:13:00老闆有事ㄇ
作者:
fim (不空)
2016-10-28 21:31:00就學一次課啊,不過對方還是有給你那兩天不是嗎最後
作者: Erika0804 (ErikaTSAI) 2016-10-28 22:38:00
什麼爛老闆啊...以一般人的認知 十月底就是到10/31啊什麼爛老闆啊...以一般人的認知 十月底就是到10/31啊
作者:
CMTC (大發!)
2016-10-28 22:48:00以我以前的經驗,壓連假請過後才離職,老闆(連同事也會覺得)都會覺得你很故意;不過這當然也是你的權利啦!
作者:
girlo (girlo)
2016-10-28 23:12:00不能說你錯,但為了兩天薪水和前東家撕破臉不太明智而且你也並沒有留辭職信記錄,講十月底我也會算到10/28
覺得是老闆太摳,正常說10月底本來就應該算到31號。覺得是老闆太摳,正常說10月底本來就應該算到31號。多年前我第一份工作到職當週星期五下班回家寫信提離職,後來領到薪水發現還有幫我算到禮拜天,上5天班領了7天薪水。
作者:
CMTC (大發!)
2016-10-29 14:51:00文字看得出來原po不是故意的啦~第一次就讓他去吧,也跟你分享,所以通常大家離職常壓禮拜五喔,我自己是會壓該月最後一個禮拜五,離職信一定要的我想妳現在也已經知道啦~
我們老闆是要求離職日必須為上班日 假日不能算雖沒有明文規定 但遞離職單時會先講明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6-10-31 07:52:00你們老闆會這樣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健保費。月底前退保的話,當月份公司不用負擔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