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妹我第一次在貴版po且用手機排版,如果有觸犯版規或不妥請告知我,還有我文筆真的
很爛,請不要笑我謝謝><
是這樣,魯妹我的工作是飛機維修二等工程師(聯航),在前兩個禮拜我下屬的其中兩個組
一直出包(兩組幾乎都是新人,而且是白人),我也下次教導他們了,但是他們還是一直失
誤導致有飛機迫降跟延誤起飛。
但是這段期間魯妹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所以回來台灣,然後有不知道是旅客還是員工投訴
到FAA,然後FAA就夥同公司開始查原因,然後前兩天我突然收到消息說,我要負起責任,
懲罰是停止加停證半年(20天內可申訴).然後隔天早上我衝去聯航台灣的分公司去處理我
這件事,然後公司只說幫我送出申訴給FAA,而且我聽到的消息說:那兩個組只被停職一個
禮拜、上課一週、停發獎金而阿(阿我是停半年啥都沒有????)且公司也不怪機師?(
如果可能會延誤起飛的話機師要申請換機).
如果這申訴後還是停職,我是要直接離職找工作?還是等復職?還是這半年內去告他們?
各位看官可以給點意見給魯妹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