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板規 2014/5/25 公佈,
2014/6/15 天主聖三節開始施行。
2014/9/19 第二條第二項修正,該修正部分於 2014/9/26 施行。
修法理由:以侮辱性詞彙攻擊他人宗教信仰,或其他與列舉行為類似之
行為雖不一定涉及對人本身之公然侮辱或誹謗,但常使被攻擊者感到不
被尊重而有情緒反應,並使雙方難以進行有建設性的討論,無助於增進
彼此的接納與了解,爰修正該項條文,於自身信仰被他人以侮辱性詞彙
攻擊後得向板主提出檢舉,板主應裁定該他人使用該詞彙是否為侮辱檢
舉人之信仰,或與列舉行為類似之不尊重板友的行為,屬實者則應對攻
擊者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