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消息] 陳科神父對談會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6-12-07 09:48:10
我的態度也已經趨於明確。
同意同性戀婚姻,但反對他們領養。
但我反對的原因,是因為我個人瞭解到小孩子還是需要「父母」,
同時也是因為我覺得同性戀團體也開始無限上綱的要求這個要求那個,
跟我是天主教教友一點關係都沒有。
天主教的立場,我僅僅只能尊重,就像梵諦岡總是跟中共眉來眼去,
卻把死忠的台灣,也就是所謂的「中國教區」完全拋在腦後,
我也只能笑笑而已.........
我不覺得天主教拿得出什麼好數據來反對同性戀婚姻,
反正只要靠著無腦的制度,就可以反對到底,這種腦袋什麼都可以不用裝的教會,
還能期待什麼?我已經從對教會的憤怒變成無奈,最後是無感。
反正遊戲規則就是這樣,還能怎麼辦?期待教會成為研究所或是民主殿堂,
盡力而為吧,大方向他就不是。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12-07 12:21:00
小孩子也是需要父母,單身領養者表示...
作者: saxonwing (翾刖)   2016-12-07 12:59:00
單親和隔代教養表示:......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2-07 13:11:00
你是希望孩童一定要有父母還是只是不要同志領養?真要堅持有父母請支持對離婚反對離婚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12-07 14:28:00
不用你認同阿,因為現在社會上就已經有很多啦!人家小孩也是養得很好,甚至比一堆父母養的還好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2-07 14:46:00
同性戀生理上當然能有自己的小孩,如你所說孕母跟精子銀行大力扯同志不能領養,從沒看有教徒對更多的離婚悲劇抗議這就是所謂的大小眼你無法確認孩子是否因愛而生,就逕自套入異性婚姻生的有愛非異性婚姻下的無礙,這根本是偏見法律只規定撫養義務,沒有說一定要有愛才能領養請問異性戀夫妻無法受孕你要禁止領養嗎?大方的說出理由,結果套用到相同條件卻不管用這個較偏見,不是跳針
作者: pokky (我洗澡都只用肥皂)   2016-12-07 15:02:00
在台灣單身就可以收養了喔所以同性婚姻過不過 跟領養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他們「已經」可以領養了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2-07 15:05:00
單身能領養,結果現在只要進入締結家庭關係反而不能領養,請問這是啥鬼邏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7 15:07:00
因為中國人強調傳宗接代,所以我國法律這樣定。讓單身的也能領養。公聽會有講。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07 15:11:00
中國古代生不出小孩的家庭會過繼或收養子,確保有人祭祖可是不談這個, 從對小孩利益的角度, 賦予親權才是對小孩比較有利, 撫養照顧是已經既定的事實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2-07 16:34:00
同性戀除非有外力介入,否則是不可能有小孩的外力也就是所謂的代理孕母跟精子銀行可是代理孕母跟精子銀行就倫理上來講還是有爭議的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7 16:49:00
人口販子存在沒錯;但育幼院的照顧比還是有限,有家領養的孩子,還是會比在機構得到更多的照料。http://npost.tw/archives/23053"安置機構蓋不完,也跟臺灣領養風氣不盛有關。"其實領養一個孩子並養育其成長所需要的愛情,不輸給孕育一個受精卵所需要的愛情。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2-07 17:08:00
領養風氣不盛,我想還是跟大部分的台灣人還是偏好擁有自己的基因有關吧?覺得有自己的血統才是自己人,領養的終究是外人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7 17:25:00
應該是傳宗接代還是講血統,萬不得已才到無血統的領養。所以台灣相應地,應該「買嬰」的現象也會比較少吧。台灣應該優先會領養弟兄姊妹或親人的孩子。其實我遇到很多長一輩的,都是被領養,或有養子養女。其實去翻族譜,多少都會看到有某一代是被領養,或某些送出去給人養的。台中有名的張廖大家族,就是領養造成的特殊祭拜現象。現在同志帶來領養的概念,其實是應該鼓勵的;雖然不知道他們實際上會執行的有多少比例;或是會不會大部份還是希望走人工受孕等等比較有倫理爭議的方式(起碼自己基因)(我以上說翻族譜,是翻自己家的族譜啦)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07 20:11:00
其實也可能有人工生殖或領養以外的路線。
作者: saxonwing (翾刖)   2016-12-07 21:02:00
說的好像每個異性戀結合之下出生的小孩都是因為愛一樣,就算是愛,那不也是因為成人愛的需求嗎?孩子可沒有決定自己是否出生的權利。還有多少孩子是被有血緣關係的父母虐待和遺棄,被沒有血緣關係的養父母充滿愛地養大,只看生理脈絡是不是太天真了一點?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12-07 21:13:00
順著k講的,男同伴侶跟女同伴侶交換精子卵子(用滴管等方式),然後共同撫養子女,這樣應該也不算原PO所謂愛的結合產生的受精卵?不過血緣方面的傳承應該是成立的。不過人倫關係真的有點複雜...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2-07 21:39:00
同意人倫很複雜……s大講得其實也沒錯,這也是很多人在質問的點。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12-08 02:34:00
台語俗諺:生的放一邊,養的大過天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12-08 13:05:00
所以福音才要廣傳 悖逆的人生下棄嬰 或家暴致死 沒有愛神要恢復祂的行政:婚姻是神聖的 是不可分離的至於領養 我認為還是由異性戀家庭領養較適合畢竟孩子不是寵物 不能隨便被領養 ~><~教導孩子可以有"兩個爸爸"兩個媽媽" 對他都是不公平的再者,有些孤兒是爸媽都死亡 並非爸媽不要他們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2-08 15:55:00
阿彌陀佛ㄏㄏ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2-08 16:05:00
呂布有兩個「義父」喔,這種關係是有可能成立的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9%BE%E8%A6%AA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6-12-08 16:50:00
依照你們的行事態度跟風格,這種福音我看只會自然消逝吧
作者: Ruth (Ruth)   2016-12-13 14:32:00
可是現今社會,真的很多很多小孩是在傳宗接代上的基礎生出來跟愛沒啥關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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