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2日 追思已亡節 【福音:瑪二五31-46】
耶穌對他的門徒說:
「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
那時,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
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
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
那時,君王要對那些在他右邊的說:
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罷!
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罷!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
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
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
那時,義人回答他說:
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
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
我們什麼時候見你患病,或在監裡而來探望過你?
君王便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然後他又對那些在左邊的說:
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罷!
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的;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的;
我作客,你們沒有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的;
我患病或在監裡,你們沒有來探望我。
那時,他們也要回答說:
主啊!我們幾時見了你饑餓,或口渴,或作客,或赤身露體,
或有病,或坐監,而我們沒有給你效勞?
那時,君王回答他們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
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
或
耶穌回答說:
「凡父交給我的,必到我這裡來;而到我這裡來的,我必不把他拋棄於外,
因為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派遣我來者的旨意就是:
凡他交給我的,叫我連一個也不失掉,而且在末日還要使他復活,
因為這是我父的旨意:
凡看見子,並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
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The Commemoration of All the Faithful Departed
(All Souls)
Gospel JN 6:37-40
Jesus said to the crowds:
"Everything that the Father gives me will come to me,
and I will not reject anyone who comes to me,
because I came down from heaven not to do my own will
but the will of the one who sent me.
And this is the will of the one who sent me,
that I should not lose anything of what he gave me,
but that I should raise it on the last day.
For this is the will of my Father,
that everyone who sees the Son and believes in him
may have eternal life,
and I shall raise him on the last day."
死者の日
福音朗読 ヨハネによる福音書 6章37~40節
父がわたしにお与えになる人は皆、わたしのところに来る。
わたしのもとに来る人を、わたしは決して追い出さない。
わたしが天から降って来たのは、
自分の意志を行うためではなく、
わたしをお遣わしになった方の御心を行うためである。
わたしをお遣わしになった方の御心とは、
わたしに与えてくださった人を一人も失わないで、
終わりの日に復活させることである。
わたしの父の御心は、
子を見て信じる者が皆永遠の命を得ることであり、
わたしがその人を終わりの日に復活させることだからである。」
最後審判的「啟示」
瑪竇福音的末世言論中有兩個高峰,首先是「人子來臨的先兆」(二四29-31),其次是
「世界末日的審判」(二五31-46),而這段經文就是本主日的福音內容。這是一個刻意
安排的審判場面:「人子在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一切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
它不是一個比喻,而是一個圖像性的「啟示言論」:人子坐在審判寶座上,分別義人和罪
人,並且給予決定性的判決:永罰或永生(二五46)。最後審判時的標準是具體地愛近人
的行動,因為耶穌自己和一切受苦的人認同:「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
就是對我做的。」
經文結構
這段經文的結構十分清楚,先是一個交待事情發生情景的「引言」(二五31-33),接著
便是整個審判過程的報導(34-45),其中以完全對稱的方式表達出審判者和義人(34-40
)以及和罪人(41-45)之間的對話,而最後便是審判的執行(46)。
整篇經文是一個修辭學上的傑作,以極度尖銳的方式表達出決定性的思想:審判的標準在
於對人子最小兄弟(姊妹)所做的愛德行動;或者疏忽了對這些「最小者」-意思是受苦
者和身陷困境者-應盡的責任。
經文的背景
人子出現的情景,明顯地受到舊約中默示文學所描述的「上主的日子」(岳四1-2;匝十
四2-3;依六六18)的影響。人子來時將分別義人和罪人,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
。這裡反映出一個巴勒斯坦地區的生活背景,當地人在白天把一切牲畜放在一起牧放,到
了夜裡則分別關在不同畜欄中,因為山羊需要比較溫暖的地方。此外,福音經也用了一般
常用的象徵:右邊是好的,而左邊則是不好的象徵。
個人的審判
最後的判決是根據每個人作為而訂的,每一個人都要站立在審判寶座前,依據他是否有
愛德行為而被審判。雖然「一切民族」都聚集在審判寶座前,但這裡卻明顯的並非「民族
性的集體審判」,而是針對每一個人獨立施行的審判。
在愛德行動中和耶穌相遇
福音中提出六種具體的「愛德」行動,只是一些例子,真正的愛德行為當然遠超過這些
。真實的、行動的愛,是瑪竇福音中特別重要的思想(五7,九13,十二7),對初期基督
徒而言,耶穌的宣講遺留在世間最大的效果,就是滿全祂的愛的命令。因此,福音直接把
這些愛德行為和耶穌聯繫在一起:凡是對耶穌的最小兄弟所行的愛德,都是對他做的。這
說明義人在「最小者」身上和耶穌相遇,雖然他們可能在當時並未察覺。
審判的君王就是世上的耶穌
如何了解審判的人子和最小者的認同呢?人子之所以如此說話,一方面因為祂曾經在人
群中生活,立下了愛的榜樣,並要求大家照樣去行;另一方面祂現在以生活的、末世的審
判者的身分再次出現,要求大家交帳。這裡我們清楚的看出現世和未來的關係:審判的君
王(人子)就是曾在世上生活的耶穌。
這些「最小者」是人子的「兄弟」,這樣的思想大概來自於信仰團體中彼此以兄弟稱呼(
五22-24),但在普世性福傳和末世性審判的視野中,被擴展到一切的人。福音強調這是
一個施於「一切民族」的審判,暗示在福音經文形成之時,福傳時代業已開展,因此,普
世各民族都將面臨末世性人子的審判。
審判的確定性
經文最後以極簡短的方式敘述了審判的執行:忽略而未實行愛德誡命的人,必遭受永遠
的處罰;而義人則將獲得永生。這個經文所描繪的圖像,當然不能被了解為具體的審判過
程;作者的目的在於強調審判者人子的話具有決定性的效力。這是初期教會對耶穌愛德誡
命繼續反省後,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呈現出來的結果。
中文: 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思高中文聖經)
http://www.ccreadbible.org/ccdaily
英文: 美國主教團 (New American Bible)
http://www.usccb.org/bible/readings/
日文: 保祿孝女會 日本管區 (聖書 新共同訳)
https://www.pauline.o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