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 常年期第31週主日(11/04)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8-11-03 19:59:16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愛的誡命 【福音:谷十二28-34】
那時候,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
「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
耶穌回答說:
「第一條是:
『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第二條是: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
那經師對耶穌說:
「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
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
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
「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
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Gospel MK 12:28B-34
One of the scribes came to Jesus and asked him,
"Which is the first of all the commandments?"
Jesus replied,
"The first is this:
Hear, O Israel!
The Lord our God is Lord alone!
You shall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with all your soul,
with all your mind,
and with all your strength.
The second is this: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There is no other commandment greater than these."
The scribe said to him,
"Well said, teacher.
You are right in saying,
'He is One and there is no other than he.'
And
'to love him with all your heart,
with all your understanding,
with all your strength,
and to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is worth more than all burnt offerings and sacrifices."
And when Jesus saw that he answered with understanding,
he said to him,
"You are not far from the kingdom of God."
And no one dared to ask him any more questions.
福音朗読 マルコによる福音書 12章28b~34節
 「あらゆる掟のうちで、どれが第一でしょうか。」
 
 イエスはお答えになった。
 「第一の掟は、これである。
 『イスラエルよ、聞け、
 わたしたちの神である主は、唯一の主である。
 
 心を尽くし、精神を尽くし、思いを尽くし、
  力を尽くして、
 あなたの神である主を愛しなさい。』
 
  第二の掟は、これである。
  『隣人を自分のように愛しなさい。』
 この二つにまさる掟はほかにない。」
 
 律法学者はイエスに言った。
 「先生、おっしゃるとおりです。
 『神は唯一である。ほかに神はない』
 とおっしゃったのは、本当です。
 
  そして、『心を尽くし、知恵を尽くし、
 力を尽くして神を愛し、
  また隣人を自分のように愛する』ということは、
  どんな焼き尽くす献げ物やいけにえよりも優れています。」
 
  イエスは律法学者が適切な答えをしたのを見て、
 「あなたは、神の国から遠くない」と言われた。
 もはや、あえて質問する者はなかった。
【經文脈絡】
馬爾谷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敘述耶穌生命的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最主要的內容
當然是耶穌的最後晚餐、苦難、死亡和復活。在此之前,馬爾谷先報導了耶穌和猶太人之
間一連串的衝突與辯論(谷十一27~十二34),這段敘述以耶穌和一位經師之間談話作為
結束(谷十二28-34)。這位經師和耶穌前面的對手不同,並不是和耶穌為敵,而是因為
聽見耶穌和撒杜塞人談話,對耶穌的話感到贊同,因而前來向耶穌請教問題,他們之間的
談話就是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
第一條誡命?
在這段經文之前,馬爾谷敘述耶穌和撒杜塞人間談論關於復活的問題(谷十二18-27),
當時的群眾中有一位經師聽見他們的談話,覺得耶穌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耶穌:「一切
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28)經文本身並未顯出這位經師有任何不良企圖(比較
:瑪二二15-40),他大概是認為找到機會,可以請教一個思索很久卻不得其解的問題。
這個問題問到哪一條誡命是「第一條誡命」,問題本身預設了誡命當中有不同重要性和不
同的層級。
「愛天主」的法律
耶穌回答說:「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
意、全力愛上主你們的天主。」這是非常傳統的猶太思想(申六4-5),在歷史中逐漸成
為以色列民族基本的信仰宣示,每一個以色列男人早晚都必須誦唸一遍。以色列子民透過
這個宣告,強調天主的唯一性,並且在外邦世界中保護他們的猶太信仰特質。
然而耶穌的回答並非只是重複宣告祖傳信仰而已,乃是按著這根本訊息要求人們完全獻身
給天主 — 這個天主把自己顯示給以色列,並且派遣耶穌帶給人們末世性的救援。因此,
愛天主的法律並非眾多法律當中的一條,而是最關鍵性的一條,其他的一切法律都在這條
法律中找到基礎。
「愛人」的法律
雖然這位經師所提出的問題只是關於第一條法律,耶穌卻引用肋十九18加上第二條:「你
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31)馬爾谷和瑪竇的平行文(瑪二二39)同樣地指出,這個所
謂的第二條誡命其實和第一條佔有同樣的地位。耶穌說:「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
的了」(33),顯示第一條並不是完全的在第二條之上,而是第二條被整合於第一條之中
,二者密不可分:誰如果願意愛天主,便不可忽略愛近人,反之亦然(參閱:若壹四20)

雙重的愛的誡命
那位經師完全贊同耶穌的話,並且以自己的方式重複了耶穌的回答。他也特別的強調,承
認唯一的天主也同時排除了一切外邦的神:「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在沒有別的。」(
32;參閱:格前八4-6)這個經師也認同耶穌雙重愛的誡命的教導,認為愛天主和愛近人
應該是一致的,二者之間的重要性沒有區別。
「愛」勝過祭獻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位經師把「愛的誡命」和「一切全燔祭與犧牲」對立起來加以比較。
他透過提高愛天主和愛人之間的連結,而使聖殿的祭祀相對化,這樣的批判可以在先知的
言論當中找到榜樣。例如:歐瑟亞先知曾批判祭祀說:「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
識天主,勝過全燔祭」(歐六6)。
這種把聖殿祭祀置於愛的誡命之下的訴求,使我們看出這段經文其實反映了初期基督徒團
體的生活傳統。初期基督徒已經清楚地意識到,對於天主真正敬禮的標準,應該有一個新
的定義。並非只要依照法律規定呈上祭獻,人便可以維持和天主之間的關係,得到預許的
恩寵的保障;而是必須在愛天主和愛人的具體的行動中,人才真正的實現了天主的旨意。
天國的邀請
耶穌對於這位經師所有的了解遠遠超過一般所謂的同理心,「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這句
話蘊含著一個邀請,邀請他保留這種和天主國親近的關係,促使他更進一步發現自己的確
有機會得到所預許的天主之國。這段經文顯示初期基督徒對一切人保持開放的態度,誰如
果聆聽並且接受耶穌對法律所做的詮釋,且按著去實行,便能受邀進入天國。
耶穌超越一切
雖然耶穌和這個經師的談話相當積極,而且彼此認同,但是並不能夠遮蓋之前耶穌和一切
猶太人之間的衝突(谷十一27~十二27)。整體而言,耶穌在這一切的談話中一直是超越
一切的老師,一切的爭辯都證明耶穌的敵人們不能正確的尋得走近天國之路,他們還必須
努力發現自己的錯謬,更認識耶穌,藉以接近真正的生命之源。
【綜合反省】
整個以色列歷史啟示人們,一切都來自於天主愛的救援行動,因此人和天主來往的正確態
度就是愛祂在萬有之上。對馬爾谷而言,這個愛的具體表現不在於口頭宣示信仰、或祭獻
犧牲;愛天主的表現在於整個內心歸向天主,用理智贊同,同時按著個人的力量,將自己
所經驗的天主的愛透過愛近人的行動實現於生活中。
中文: 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思高中文聖經)
http://www.ccreadbible.org/ccdaily
英文: 美國主教團 (New American Bible)
http://www.usccb.org/bible/readings/
日文: 保祿孝女會 日本管區 (聖書 新共同訳)
https://www.pauline.or.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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