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林大議員的前助理臉書看到的
傳送門:https://goo.gl/vqko7v
內文如下:
2013年十月底,當時我在私部門企業擔任筆電業務,而當時我是休學狀態(原因不贊述)。
而在當時接到社運友人的電話,稱「有個環運前輩要在彰化選議員」問我要不要過去工作
。
而我在11/1離職,並前往彰化與林世賢先生洽談,同時林世賢先生口頭承諾「酬勞可以之
後詳談,你也開一個價格」。於是在林世賢先生住家(彰南動物醫院)開始我的第一次助理
生活。
期間我先後替林先生處理臉書群組社團、LINE群組社團以及臉書專頁經營、名片、新聞稿
、文案撰寫與思考,大概就是他在2014年的名片和相關文案,都有我的手筆痕跡這種程度
。有時還進行動物醫院的助手工作。而在11/11日早上八點餘,要前往彰化上班時,於烏
日高鐵站附近發生車禍,並昏迷。
在這期間,僅於11/13日上午時分,我自加護病房(負壓)轉出普通病房隔天,夫人有來探
望。而到11/18我轉院手術前,林先生本人並未有任何聯繫與探望(對話紀錄證明)。
林先生可能想說,11/20當天下午兩點餘他有傳訊息詢問我的傷勢情況,但當天早上我就
送進手術室進行「顱內異物去除與顱骨重造手術」,等到兩天後我看到訊息,發現我已經
被林世賢先生的帳號封鎖。
後來我於十二月底出院時(沒錯,我的確加上住院手術、靜養和觀察,住了一個多月),家
父以電話詢問林世賢先生我的上班情況與保險、薪資結算相關事宜。
林世賢先生於電話錄音中明確描述「上班X天(天數被他縮短,但我沒想要追這件事情)」
、「大家都想從勞保那邊處理」以及「我這裡不是機構,不用強制投保勞保」等話語,描
述我跟他的勞雇關係與勞動行為。
實際上,他不僅勞保沒投保,職保他也沒有,這也明確違法。甚至我是上班途中屬職災,
這個勞保該賠償的部分,依據勞基法應該是雇主應負相關責任,但他也沒有。
而後,共五次的調解(三次私下、二次公部門居中),林先生僅隔年(2014年)來過我苗
栗老家與家父協商,但他僅說一句「我帶回去研究」就從未出現在家父與本人面前過。
一次都沒有。
第二次協商與第三次協商皆是家父代理,期間我們「不屑拿代理人自己掏出來的錢」。從
數萬到數千都有,但我們從未接受。
第四次協商(第一次公部門協調)在彰化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時間為2014年六月,為一位林
介民先生代理。一進來便非常不客氣說「我是去做志工的」,並且拒絕任何我已然放寬的
條件(僅要求薪資結算與六個月半薪,並未有要求職災、失能給付、醫療與復健給付等)。
甚至我將條件放寬到「承認勞雇行為、不索討任何薪資(因為當時正在行車禍民事官司)」
林介民先生也說「那個不可能啦」。由此,這次協商亦不了了之。
第五次協商(第二次公部門協調),為彰化縣勞工局協請勞資協進會的協商,在彰化縣體育
館。此次我將當時介紹我工作的友人(亦是彰化人)帶去現場,代理人仍然是林介民先生。
這次林介民先生更語出驚人,指稱「他跟他爸上次協調會"威脅"彰化市警察」。
我想我爸是軍公教,當天警察如果不爽或是各種不滿,應該直接將我以妨礙公務拘捕,很
難被我威脅吧。而這句話說出口傳出去,對於我父親軍公教身分而論,是個非常大的人格
污衊,說實在光是這點,我就難以原諒林世賢先生與林介民先生。
而這次協調亦不了了之。後續於1129大選前寄出對民進黨中央黨部的陳情信後,因我尚有
部分心理狀態接受心理諮商,難以承受與繼續與林世賢先生處理相關事務,故在2017/12
以前鮮有其他動作(大概就是臉書罵一罵的程度)。
期間有數位政界朋友與相關友人皆說要幫我處理,我皆回絕(包含民進黨中央數位朋友)。
後來我曾聽聞彰化地方流傳我跟我父親的消息,是說我們是「死要錢的」,這也讓我難以
接受。
這根本是人格上的污衊。
而時至今日,如果說我是死要錢的,我十分大方,我就承認。
因為林世賢先生,從未給我過任何一毛合理的費用與責任。就算是志工,當時我領有志工
服務手冊,也應照法規替我投保志工保險。
相關互動與在職證據如下,我就不多說了。
我仍然感謝民進黨地方人士與各直轄市政府,有些知情者並未有先入為主的概念,曾經共
事,無論是116大選或是後續市政府際的運作,都讓我受益良多。
錄音檔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0B_l_s1-Kg6W8aDgzLXZIU2RMVW…/view
彰化縣勞工局協調會書面:
第一張:(正面)https://imgur.com/xWucuUj
第二章:(內文)https://imgur.com/KVVG0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