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到了很多國產化的議題其實都比較限縮在施工階段
比較少看到有人在說明維運時期的產業鍊,這邊就來說明一下
當作一個科普知識看看吧,因為我也不確定彰化後來有沒有這個機會
首先,先說明各個開發商都已經把風場公司的註冊地址設籍在彰化
表示各個風場所營運的税是直接到彰化縣,可直接由彰化縣政府自由運用
原因是公司營業稅屬於地方稅的一種,這就是為什麼高雄一直希望中油總公司搬到
高雄的原因
再來,一個風場的建設,前面的3-4年會是籌劃建設期,後面的20年是維運期
然後一個風場總建設成本的配比大概是籌劃建設期6-7成,維運期3-4成
籌劃期的經費包含了前期的場址調查,設計費用,風場元件製作費(風機,水下基礎,
海底電纜,陸上升壓站等)以及施工費。
前一篇文章提到的穩晉就屬於施工的供應鏈一環
等風場建設好之後,接下來就會換成風場的維運人員接手
此時會需要
1.直接人員,就是爬到風機上檢修水下基礎以及風機的人
2.後勤人員,就是在岸上負責船隻指揮調度,風場系統維護,攜帶式設備保養維護的人
3.相關產業鍊,例如潤滑油供應商,船隻燃油供應商,日常消耗品供應商等
由於一個風場的營運年限都為20年,所以在這20年之中上述三種的人都需要
在上述的三種人中,直接人員的要求會比較特殊,至少要經過GWO或同等級
的海上求生訓練,再來直接人員中風機的維修通常會由風機廠商保固前幾年
之後看如何談技術轉移,讓風場附近的居民取得相關技術來增加就業率
就一個簡單的結論,風場開發是可以創造一批生命週期為20年的產業鍊,提供當地居民
的就業機會。而目前國外已經有完成風場除役及更新的實機,我想只要還有風,更新過
後又會是另一批20年的工作。
由於維護風場的效能跟營運是開發商的責任,所以開發商們勢必將收到的電費支付給
從業人員。就我自己的立場是希望彰化縣可以得到稅收又可以進到維運的產業鍊,讓
地方有一個新型態的工作可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