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
二波「4縣議員2鄉長」共12人
新聞內容︰
彰化地檢署針對五合一選舉中涉嫌賄選的當選人,將對包括4名縣議員、2 位鄉長、5 位
鄉鎮代表及 1 名村長共12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首波已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
訴共7人,另還有5人將會列為第二波。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針對當選人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
,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因此首
波共對7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首波已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者共7人,包括有縣議員第一選區林茂明、第二選區黃俊源、
第三選區施嘉華,芳苑鄉長當選人林保玲,鄉民代表當選人芳苑鄉洪江懷、竹塘鄉林全,
社頭鄉廣福村長蕭建元。
彰檢第二波將陸續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包括有縣議員第六選區的蕭妤亘、二水鄉長蘇界欽
,還有鄉代當選人二水鄉陳昭麟、大村鄉賴英瑜、社頭鄉張聰平等 5 人。
彰化地檢署查獲當選者或團隊人員涉及賄選案件共有45件,依選罷法規定,檢方將會針對
已起訴、在押事證明確的相關當選人,在12月2日公告當選後30日內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其中首波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涉賄的5連霸縣議員林茂明,涉嫌透過吳姓、陳男樁腳
以現金每票500 到1千元不等向選民賄選,並查扣到賄選金額4千元,檢調擴大偵辦,選後
將林茂明收押。
還有第三選區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施父則涉嫌假借贊助村里長、鄉鎮代表候選人文宣品
之名,行賄選綁樁之實,向各候選人以每人7500元至5萬5000元不等費用行賄選之實,要
求各候選人支持,並交付自行訂製的文宣筆、口罩等競選文宣品,約定支持其當選縣議員
,施嘉華父子也在選前被羈押。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685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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