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4 16:09:52對於新任板主有什麼問題想發問的呢?
請在此篇推文發問
也請尊重他人發問權利
勿推不相干文字 否則禁言3天
我會整理10個發問率最高的題目出來
本人提問(隨時可能更新)
1. 請針對可管板時段說明?
2. 對未來板聚有何想法?(請詳述欲定舉辦方式、時間)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14-06-04 16:11:00為什麼我已經看不太懂你在做甚麼= =? 要發問不是等參選人發文在他文章底下問就好...在這裡是要問誰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4 16:13:00這是針對共同題目去進行提問 非私人問題 基本上所有參選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4 16:20:00我覺得現任板主最愛把事情複雜化
作者:
pigmouse (你!已經被我叮住)
2014-06-04 16:48:00還我以前的嘉義板...先提一個好了 為什麼非嘉義就不能問
感覺標題可以改一下 如 參選新板主的Q&A題目募集中不然會有像是樓上說是新任還是現任的疑惑吧
作者:
pigmouse (你!已經被我叮住)
2014-06-04 19:33:00請不要用八掛板的標準來這邊執行...這可是溫馨的嘉義板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4 20:29:00嘉義板的平均人氣不到150,有必要有兩個板主進行管板嗎?
作者:
yfme (ä¸èž¢)
2014-06-04 20:40:00我倒覺得兩個版主還OK,不要像之前有三個卻都懶得弄精華區...
可以請問板主為什麼收錄精華區的推文都消失了?magic!!所以也問問未來可能的候選人 轉入精華區的文章推文只要是板主就可以任意消除?2.在版主罷免期中 KD大有組通告信件群組 應該沒忘吧其中有包括可以公開的不可以公開的人物 我想請問假設是信件群中的人物 是否可以承認在群組中 避免黑箱疑慮?可能沒有在群組裡的人不知道 我承認我在裡面信件往來我都有留著!!!
試解釋稅捐稽徵法41條、43條徵求票根是否違反上述兩條法律?理由?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4 22:22:00這個請見FORSELF 我看到BM板 都是用同樣法條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6-04 22:54:00推pigmouse mofox masa200292 ting19841207尤其推pig大 規定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既然連選新版主都要考這種選美大會的機智問答....還請版主先說明"為什麼收錄精華區的推文都消失了?"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5 01:14:00新手上路啦,肯改就好啦,起碼肯面對肯處理在觀察些時日吧
我記得某個帳號一開始~就一直問說何時要選新版主後來被人噹了之後又消失一陣子~現在又覺得兩個太多?!嗯~邏輯真的蠻差的~而且又打了前朝三皇的臉了
同意mo大說的,畢竟版主也很積極處理版上事務,也說明晚上不方便使用電腦,多點耐心讓版大處理吧!
積極我相信~~但是 在可以使用正常使用電腦的狀態下刪除大家的推文 ~這個很難讓人信服 有版規2-6 跟站規而且刪除推文會牽扯到法律問題~~法務站長有相關說明文~所以正視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文字遊戲玩夠了 真的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5 09:22:00請問選上來的新任板主將如何跟KDD板主做搭配?兩人的分工將如何分配??
時間如何搭配?就互相喬啊...連影子都沒看到~是要怎麼回答你這種問題...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6 07:17:00請樓上尊重一下我發問的權利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6 08:43:00樓上 你問的問題 其實我問了--
我向來很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啊~只要他動機是良善的~:D舊版主與新版主如何分配,舊版主先寫了份十萬字的分配報告書~新版主不同意>>十萬字報告書=廢紙>>重新協商反之亦然...職權分配比較偏向私下喬定~畢竟當事人雙方都無明定「份內職責」,那如何分配總不能新舊版主兩個就在版面上直接PO文,兩個互推...文...不是能不能做的問題,而是可行性的問題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6-06 12:56:00我看到所謂的尊重只是先入為主的觀點,後面提到良善,司馬昭之心啊。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有看過大板的做法嗎?新板主說明一下自己可管板時段,另外說明自己注重板上哪區塊,主要去執行的,細部再跟舊板主討論(我想這些KD也說過他自己的部份)就這樣。為何一直否定他人的問題,連板主也是,你的確有問到,但很籠統,如果板友想看到的是更完整的引導問題呢?對新板主也較好作答。以上。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6-06 13:03:00就像樓上所說的,我想要知道兩位板主是否會有較明確的分工只需要請板主稍微說一下,用不著寫道十萬字的報告啦~~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6 20:16:00分工我協調後自然一定要公布 另外我只講了一句 我有問了何來否定之說?
作者:
bbrret (沈澱心情,沈éœ)
2014-06-06 20:36:00沒有想採納或列入考慮的意思。我覺得當作你第一問題的括號補充說明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