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嘉義汙水接管開挖住家慘況曝光 議員:每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21-04-05 00:21:51
※ 引述《sunbox1019 (黑暗希望 )》之銘言:
: 嘉義汙水接管開挖住家慘況曝光 議員:每周都接陳情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5353866
: 2021-03-30 13:42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嘉義即時報導
: 嘉義市政府進行「汙水下水道系統」第1期工程併成5大標案,前3標皆已發包,不過市議
: 員鄭光宏透露2、3天就會接到住戶接管的陳情案,有民眾家門口被刨路超過5天,更有住
: 戶遭挖進車庫,盼市府加強說明與配套,免得初期就「負評不斷」,全台殿後的汙水接管
: 率1.77%也難以提升。
: 市府工務處汙水下水道科長羅一釗表示,施工前都有說明會、施工至鄰里也辦小型說明會
: ,有的住戶在外地沒參加,才較不了解,會請廠商加強溝通,若施工期間有疑慮也能撥
: 1999反映。
: 羅一釗強調,目前中央補助住戶接管皆免費施工、接好後暫時免繳汙水處理費,之後3期
: 都完工,未接管者市府恐能依下水道法32條開罰,住戶還得自費施工。
: 目前第1期工程範圍在嘉義市的鐵路以西,鄭光宏說,本月接獲友孝路1處透天厝陳情,家
: 門口整個路面被挖掉,持續7天才完工,難以進出;另外泰山一街的整排透天厝,住家門
: 口也被挖,住戶多日只能把車停到附近,還遭警方取締,令人哀怨「好心配合,結果被弄
: 成這樣」。
: 鄭光宏強調,不少老房子不清楚汙水管位置,勢必要開挖找方位,希望市府更多說明溝通
: ,別讓民眾資訊不對等,也要盡量做配套,否則施工初期就民怨不斷,還在觀望的民眾恐
: 配合率更低,就難拚用戶接管率。
很高興嘉義也有汙水下水道管線
不過google了一下其他縣市的經驗,似乎在最後一段接管(接到每戶家中汙水出口)時
常會有爭議 扣除掉一些違建的部份,最大的爭議在於段後一段接管好像要接到化糞池?
看網路上的爭議,應該是有些房子的化糞池是在房子的最後面(有些變成廚房)
所以如果要接管,就要從門口的馬路一路打進廚房下的化糞池
等於一樓的地板都被打通了~
這樣萬一民宅的一樓又有隔間(有些有孝親房、浴室)才到廚房
或者客廳地板是有貼對花的大理石而不是磁磗,那整個打完之後不就根本慘不忍睹?
尤其有對花的大理石,敲掉後就不像磁磗還能找同樣花色的再補起來,根本就像刀疤了吧
尤其我看有些縣市的施工人員會拿下水道法第32條來威脅不配合簽同意書的民眾
(第三十二條下水道用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
不依規定期限將下水排洩於下水道者。 二、違反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經檢驗合格而聯接
使用,或經檢驗不合格而不依限期改善者。 三、拒絕下水道機構依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檢
查或檢驗者。)
這個在適法上會不會有些疑慮? 因為畢竟房子蓋好後,汙水下水道才蓋的
如果當初在蓋房子的時候,是符合當時的法規,可以用後來才蓋好的下水道來處罰不配合
接管的民眾嗎? 畢竟法律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我查詢下水道法是民國107年05月23日修正的,幾年立法的就不知道了)
就有點像一個社區已經蓋好了,政府後來又在附近蓋了個機場
再依機場附近的高度限制的法規,要求原本已經蓋好的建築物去降低高度,不然就算違法
這樣不會有些奇怪嗎?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21-04-05 00:46:00
不溯及既往只是「原則」,不是一定得不溯及既往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21-04-05 06:00:00
這樣說好了,以我舊家來看污水管是在屋外,如果沒空地再增建那就是屋內污水直接接舊水路,然後舊改新拆化糞池這些。問題就是卡在很多都是後來增建直接把舊污水道蓋住,然後後來增建的就多半是
作者: Transposon (跳死你)   2021-04-05 08:51:00
我是比較好奇大理石地板他會怎樣復原(沒對花紋),會貼磁磚還是真的重鋪大理石?
作者: flypainter (漂泊的畫家)   2021-04-05 09:31:00
屋主要自己準備鋪面材料,否則一律水泥復原
作者: steverxxx (膝蓋骨外移)   2021-04-05 12:31:00
有沒有溯及既往還要考量有無信賴保護的問題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21-04-05 12:48:00
是呀,蓋房子時如果符合當時的法規,之後才有汙水下水道的
作者: shibahaha (shibahaha)   2021-04-05 13:03:00
老家化糞池的確在後面,到時候要從客廳打到後面?真不敢想像這個工程!這樣大理石地板真的全都要打掉了欸,也太可怕!
作者: JackySung (如果。愛)   2021-04-05 15:01:00
讓你往後不用抽水肥還要嫌棄,北高都花了40年嘉義市前年才開始,免費的不要,後面開罰正常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21-04-05 18:04:00
查了一下內政部營建署的問與答,是說汙水下水道管線是做在房子後方,所以如果上方有違建要自行拆除如果下水道做好了,當初不配合的人就要自行設置接管不然就會被處罰,我是覺得這樣算合理啦,政府幫你接你不要,就自己想辦法把它接好,而不是擺爛說我不接至於適法性在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於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至於你舉的機場的例子,我覺得那是徵收補償的問題,不是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本來區域計畫就沒有什麼溯及既往的問題,那些釘子戶在蓋的時候可能都是合法的,後來也沒有變違法,只是國家要徵用所以給予補償
作者: basketballj (Johnny)   2021-04-05 20:50:00
我家30年從沒抽過水肥耶....不懂怎樣狀況要抽水肥
作者: pase139 ( )   2021-04-06 00:43:00
我也很難想像化糞池是在後面廚房 然後要一路挖過孝親房、客廳、樓梯、車庫會是怎樣的慘狀
作者: flypainter (漂泊的畫家)   2021-04-06 11:25:00
應該看你家的污水管排水溝在哪?一般都在後方,因為除了水肥外,還有家中廢水,你家廢水不會從客廳通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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