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約僱人員「溜班」詐領加班費3千 緩起訴1年、繳公庫1萬
2023-08-22 16:01 聯合報/ 記者
李宗祐
/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何姓男子於2021年4月至10月間,利用公務電腦填載加班時數、事由,
申報加班費,卻是「溜班」回家處理私事,待加班時間到再返回辦公室點刷下班,前後領取
21小時3045元加班費;案經廉政署接獲舉報調查送辦,何男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檢方
依詐欺罪嫌將他緩起訴處分1年,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
年約45歲何男是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於2021年4月至10月間,涉嫌利用他任職單位的電腦
登入差勤系統,填載不實的加班時數、事由,每次1小時至4小時不等,共15次21小時,每小
時加班費145元,經陳核各級主管、人事、會計等單位簽核,共領取加班費3045元。
然而何男填具加班其實是「溜班」回家處理私事,等到加班時間到了,就回到辦公室登入電
腦差勤系統點刷下班。法務部廉政署接獲舉報,調查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何男涉犯詐欺取財罪,考量何男坦承犯行,無前科素行,且已繳回贓款,所犯情節
尚屬輕微,緩起訴處分1年,向公庫支付1萬元。
市府表示,何員於2005年即在市府任職,表現正常,據悉在那段期間因忙著家裡私事一時犯
錯,有繳回不法所得,給予申誡1次。
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何男涉嫌「溜班」詐領加班費,被檢方緩起訴處分。記者李宗祐/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738664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詐領加班費3 ,000元就被法辦
那詐領貪沒460,000元要被判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