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質詢不ok, 把都市發展跟社會行政攪在一起講
導致整個邏輯混亂
理由:
一, 如果市府一坪能50萬, 為什麼要賣20萬?
二, 就行政積極性來講:
勇媽一坪賣到50萬,幫市庫增加上百億的收入,
勇媽2年後退休, 議會要代表市民, 頒給她獎狀好不好?
三, 就消極防禦行政來看:
靠北, 一坪50萬的市價, 最好你賣20萬?
你明天準備收地檢署傳票
四, 外溢的效益: 比周邊行情高出 100%, 有沒有可能買在最高點?
如果有機會的話,
勇媽幫大家坑殺投資客, 把牠們套在最高點, 又有甚麼不好?
結論: 吃米要知米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