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入] 第一次被開闖紅燈 可是路口有裝科技執

作者: sadoncatx2 (sadoncat)   2024-11-09 21:27:02
更新補充 號誌規則解釋
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
,則應儘速通過;如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
警方另表示,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號誌才轉變成黃燈,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
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
今日去原價屋取貨,騎gogoro,行駛時是黃燈就加油門,然後一過路口就被開單。
(當下我認為應該已過停止線,不過警察說他直接看到,我覺得是有死角,可是沒裝行車記
錄器,也無法確認幾秒內的事。)
https://i.imgur.com/mNl53Hu.jpeg
黃燈應該只有3秒,所以建議不要加油門,大機率收單,就算有機會過停止線也不要賭。
只是後來新聞跟看街景發現,林森西路中山路口已經裝科技執法了,為什麼還需要警察在那
邊開單?
https://i.imgur.com/65U3rXI.jpeg
作者: Hinzson (東蛙池塘)   2024-11-09 21:34:00
警察缺業績獎金阿,這跟車長愛驗票是一樣意思
作者: sadoncatx2 (sadoncat)   2024-11-09 21:38:00
這樣不就重複開單,跟機器搶業績?
作者: Hinzson (東蛙池塘)   2024-11-09 21:42:00
他等你自己去申訴...
作者: AmberWangTWN (安柏妞)   2024-11-09 21:45:00
如果違規項目一樣,那科技執法那張還需要繳嗎?
作者: sadoncatx2 (sadoncat)   2024-11-09 22:21:00
正常系統會自己排除,重複就拿已繳費的收據去銷單吧。我是覺得有科技執法了,可以放義交幫忙就好,應該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
作者: li11223344 (床)   2024-11-09 22:55:00
開車他就不會攔你了警察專門撈機車的
作者: lf339 (Ezio)   2024-11-09 23:19:00
中山路往林森西路(往北),那個照相是測速和越線,頭上的科技執法是抓違規迴轉。林森西往中山路(往南到新民路)只有科技執法抓違規迴轉,所以看你文章所述,警察在火車站站崗是很正常的另外,行政罰有一罪不兩罰的原則,如果有紅單再收到科技執法(不過本案是不會),可以去監理站申訴,一個違規行為(同一時間違反同條例),不能開兩張單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24-11-09 23:21:00
科技執法……嗯….
作者: sadoncatx2 (sadoncat)   2024-11-09 23:36:00
所以2支號誌桿上,5個機器,能抓迴轉不能抓闖紅燈?,這麼奇葩的設計,應該不會是多方溝通過的產物吧。
作者: lf339 (Ezio)   2024-11-10 00:14:00
南端(中山路)那個上面有鏡頭是拍攝書局前面違停(書局到五金行),拍攝違規迴轉的是垂直行使方向的鏡頭
作者: sam54824 (sam54824)   2024-11-10 07:01:00
看到黃燈要減速停止是基本的交通常識你自己加速了來不及過線還好意思提出來這跟設定幾秒根本無關黃燈時間是要讓已經過線的駕駛可以行駛完路口不是讓你這種還沒過去的加速用的嘉義一對公車司機就跟你一樣
作者: number666 (潛水)   2024-11-10 10:42:00
推樓上!黃燈是準備減速,一堆人加速衝
作者: boards (GOLD)   2024-11-10 11:01:00
遇黃燈如過停止線,就要儘速通過https://i.imgur.com/ewgNMTW.jpeg
作者: sadoncatx2 (sadoncat)   2024-11-10 12:41:00
首先我對於搶黃燈的錯誤行為道歉,對於交通法規不夠熟悉理解錯誤,我認為透過分享討論學習是一件好事,警惕自己應更加謹慎思考後再行動。不過對於嘉義一堆公車司機就跟你一樣的說法,我認為太沉重了,因為職業駕駛的標準不應與一般人用路人相同,尤其公車有乘客與視線死角的問題,任何一項疏失就很容易造成憾事。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24-11-10 15:47:00
推原po態度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24-11-11 07:56:00
違規廢話還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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