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rsun: 雖然不是很想說這個,但想表達會有誤解跟媽媽沒有關係, 06/22 21:36
→ dearsun: 有人注意的點是“用過的”,有人注意的是“東西”,這樣 06/22 21:36
→ dearsun: 而已!謝謝k大指教,我會去把AB大的文補一補~ 06/22 21:36
我想表達的是
不管注意「用過」還是注意「物品」
為什麼就會聯想到男女關係上面去呢?
首先曼麗是人,不是物品,不適用明台對待物品的態度。
我們對待物品很可能會年年買新衣服、丟掉舊衣服,
卻不會因此年年想談新戀情、拋棄舊情人。
再來是女生有過性經驗(還不是合意性行為,而是被賣)
為何就要被說是「用過」?
這個等號到底是怎麼來的?
這種聯想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究竟是明台真的這樣,
還是觀眾自己這樣想、
自己把曼麗的悲慘身世和明台那句話連在一起,
然後認定明台是個歧視女性、物化女性的人呢?
不然,為什麼就不會聯想到其他事情是「用過」?
比如「念過較低的學歷」、
比如「做過卑微的工作」、
比如「有過不進步的政治立場」,
為什麼這些都不會被聯想成:
「被老師用過」、「被上司用過」、「被政黨用過」,
為什麼這些都不會被當作一個人理該不被信任不被愛的理由,
偏只有女性「被強暴過」是「被用過」、理該不被明台喜歡呢?
我知道很多人不解
明台看起來跟曼麗一開始好好的
為何不跟她好好交往結婚
因為找不到理由
只好拿「明台不用別人用過的東西」作為解釋
但是請恕我實在無法認同
因為劇中完全沒有演出任何明台介意這件事的證據
光憑明台「對待物品的態度」
實在無法推知明台「對待人的態度」
我相信許多人是心疼曼麗,不捨曼麗,
希望明台和曼麗有好結果又不可得,
又找不出台麗之間有什麼不對勁,
就只好安上這個解釋,
我想接下來最重要的是,
讓我們好好找出台麗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以解釋他們為什麼無法有好結果吧!
戲裡有王天風的操弄
(刑場上王天風咒罵他,對曼麗有情是可恥的事;
他為曼麗搶槍自盡,王天風定位這叫做「捨得犧牲」而不是對曼麗的私情。)
有明樓的操作
(策反明台,故意安排明台和程錦雲出任務,
還透過蘇醫生介紹相親,讓大姊認可。)
還有明台自己的心裡陰影
(因為身世,戀姊戀母)
戲外有對岸諜戰劇的公式
(從國民黨投共的男主角,最後要跟共產黨女主角在一起)
我覺得劇組已經盡了最大的力
在無法改動這個事實的情況下
讓人感覺到台麗之間有愛、
讓人感覺明台真心心疼而不是介意曼麗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