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中國法院一審判決出來了 來更新一下
《錦繡未央》小說被判抄襲,12 名作家一審勝訴
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9/06/20/593581.html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新京報記者今日(6月 20 日)獲悉,北京市朝陽法
院依法對《錦繡未央》涉嫌抄襲進行一審宣判,包括事先勝訴的沈文文(被侵
權作品《身歷六帝寵不衰》)在內的 12 位作家訴《錦繡未央》系列抄襲案全
部勝訴。據原告代理人中聞律師事務所王國華律師介紹,法院認定《錦繡未央》
抄襲行為成立,判令被告周靜(筆名秦簡)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
《錦繡未央》作品的複製、發行及網路傳播;判令被告周靜賠償經濟損失及合
理開支其餘 11 案共計 60.4萬元;判令被告周靜在《新京報》和 「瀟湘書院」
網站首頁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https://media.bjnews.com.cn/image/2019/06/20/4805796596962894766.png
(後續內文省略)
※ 引述《sliverink (sliverink)》之銘言:
: 先上一則蘋果新聞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3/995228/
: 還有每日頭條
: https://kknews.cc/zh-tw/entertainment/2a6okze.html
: 和中時電子報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22002900-260404
: 錦繡未央,本名<庶女有毒>,是瀟湘書院作者秦簡的「大作」,全文270萬字,
: 卻只有9章是自己原創,其他都是從200+本小說裡抄來的
: 調色盤(抄襲比對)看這裡,別說沒證據、可能是污衊、法院沒判就不算抄
: http://weibo.cn/u/3848721519?vt=4
: 2013年爆出抄襲後,秦簡所屬網站「瀟湘書院」因為賣掉了錦繡未央版權,
: 無視罪證確鑿的證據,抵死不認抄襲,還處分了所有指控她抄襲的作者,
: 就這樣,錦繡未央的電視劇拍了出來,
: 還大受歡迎,少數人的抵制根本沒用。
: 一些編劇和作者挺身而出,決定上法院告錦繡未央抄襲
: http://weibo.cn/comment/EhRuCieat?uid=1496939465&rl=0&vt=4#cmtfrm
: http://weibo.cn/comment/EiHekecOK?vt=4
: 此兩篇文提出了為什麼被抄襲作者很少真的提出告訴——因為她根本沒錢付打官司
: 的費用!
: 另一個被抄襲(不是錦繡未央)積極維權的作者告訴我們為什麼影視公司根本不care
: 被告,因為當你告完,劇已經播完了,錢已經賺完了,就算官司打輸,
: 要賠的前遠遠及不上賺的,何樂不為呢?
: http://i.imgur.com/Xy0JQAG.jpg
: http://i.imgur.com/HwrqM8o.jpg
: 另外這一篇
: http://weibo.cn/comment/EiJmV7K3b?uid=1644603560&rl=0&vt=4#cmtfrm
: 手把手教你如何利用抄襲軟件「拼貼」出一部可以變成熱門劇的小說,
: 另外幫錦繡未央改編的編劇自己的文也被秦簡抄了呢,呵呵。
: 因為文章太多,故不一一貼上來,僅給連結讓大家可以點進去看
: 相信由此可以證明為何我們要抵制抄襲劇。
: 回覆lion410202 板友提出的「如果只要被說抄襲就不能買,若那本小說是
: 文紅是非多被競爭對手誣告抄襲而失去拍成劇的機會該怎麼辦」:
: 作者所屬的文學網站都會有抄襲投訴管道,指控抄襲必須自備調色盤(抄襲比對)
: ,管理員會根據證據判定是否抄襲,比如<後宮甄嬛傳>的作者流瀲紫就是因為
: 抄襲被逐出晉江文學城,而不久前作者「玉胡蘆」告作者「陳燈」抄襲,
: 被證實陳燈的存稿早於玉胡蘆,梗又是大眾梗因此控告不成立。
: 一般只會有網站因為自身利益不承認某文抄襲而不會有誣告成功的事情發生。
: 影視公司揣著大把鈔票來買劇本,相信他們一定會做好功課,為什麼不查查
: 要買的文風評怎麼樣呢?調色盤上寫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錦繡未央那樣一眼就
: 看得出來的「拼貼」,公司不知道,只可能是他們裝作沒看到,畢竟抄襲也是
: 個可以炒作的話題,多數人也不在意劇有沒有抄。
: 回覆Innovation12 板友所提出的「因為原作抄襲,就抵制這部劇,會不會對辛苦
: 準備的劇組人員不公平」:
: 就像是某大家都知道的公司賣黑心食品,人人喊抵制,卻因為「黑心食品只是無
: 良老闆和管原料的部門幹的好事,
: 普通員工不知內情,認真工作,努力行銷,
: 我們抵制可能害他們一起被罵、沒薪水、失業」所以還是不抵制好了,
: 這樣可以嗎?雖然不太喜歡這個成語,
: 但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婦人之仁」,
: 只因同情劇組,而放著毒瘤不除,長久下去,影視產業只會走下坡路。
: 抄襲猶如吸毒,雖能嚐到即時的利益,過了十幾二十年,副作用就來了,
: 也就來不及了,不當斷則斷地戒掉,該等到什麼時候?
: 網路小說成千上萬,實在不乏好書,而一年的電視劇不過兩位數,為何非要
: 吊死在一兩部抄襲小說上,而不去簽約那些真正認真寫自己的東西的作者?
: 大陸的著作權法不彰,投資商只向錢看,抄襲的作者沒法治,
: 只能靠大眾自發的抵制,才能真正遏止抄襲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