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講的自由是否和紀律有衝突?這要看我們從什麼角度定義自
由。一般人認知的自由是「任意的自由」,也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
不可以,這種想法過度膨脹就成了自我中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紛爭
。因此需要有法律來限制、規範,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界限,西方
民主政治下的自由(法律下的自由)通常是講這一層。
道家講的是精神自由,不依靠外在條件,也無法像法律一樣明文
規定。精神自由和紀律未必有衝突,以莊子「庖丁解牛」為例,庖丁
在領悟道的境界之前,對牛體構造和揮刀技術當然要掌握,這部分是
可以通過紀律去學習、訓練的。莊子強調的只是庖丁進入「道」的層
次的時候,完全放下對知識、技術的依賴,能夠自由、靈活地創造,
但並不是否定先前的學習。相反地,技術愈純熟,反而更可以超越技
術的限制,專注於美感等高層次的價值,所謂「熟能生巧」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