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壢市『市長盃』象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主 旨:為發揚國粹,認識固有文化,
培養國人深思熟慮的習性,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指導單位:中壢市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中壢市公所
承辦單位:中華象棋促進協會(http://www.ccpma.org)
協辦單位:中壢象棋會、桃園縣象棋協會、龍潭象棋會
比賽組別:
長青組:凡年齡60歲以上皆可參加。
社甲組:凡棋力二段(含)以上,愛好象棋者皆可參加。
社乙組:凡棋力初段以下者(含初段)皆可參加。
青少年組:高中以下學生皆可參加。
國小學生組:分兩組(限級位者)
國小A組:4、5、6年級;
國小B組:1、2、3年級。
比賽地點:中壢市環北路380號 (市公所地下室禮堂)。
比賽日期:101年11月3日
比賽時間:08:00-09:00報到,09:00開幕,09:15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報名時間:免報名費,即日起至10月29日止,來信註明組別、姓名、地址、電話
寄至中壢市文化里長春路40號 林福源收。 傳真:(03)451-3911
聯絡電話:0952-383-918 E-mail:ccpma@pchome.com.tw
比賽辦法:
1.各組採取瑞士績分制五輪(國小組:視人數而定採瑞士制五或六輪)。
2.主辦單位直接抽籤選手號碼。
3.報名後無故不參加次年取消參賽資格。
4.獎勵方式:
社甲組 社乙組 長青組 青少年組 國小A組 國小B組
第一名 2,000 1,500 1,500 1,500 1,000 1,000
第二名 1,500 1,200 1,200 1,200 800 800
第三名 1,200 1,000 1,000 1,000 700 700
第四名 1,000 800 800 800 500 500
第五名 各組5-8名,頒發獎品1份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各組前四名頒發獎金,優勝5-8名頒發獎品,
青少年組、國小組前12名另外發給獎狀。
5.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
6.附註:
1.不接受臨時報名,比賽員需服從裁判判決。
2.午餐由大會提供便當,素食者請註明。
3.參賽選手須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各組晉升當天宣布,由中華象棋促進協會頒發段位證書酌收工本費100元。
5.報名後無故缺席禁賽一年(2011年報名未參加者處禁賽)。
6.如有未盡事宜,比賽當天修訂宣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