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看到同性婚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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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同性婚姻的問題,我談過好幾次了,已充份表明我的立場。但我今天要改採比較
攻擊性的態度。我要討論的不只是同性婚姻或同性性行為的問題,我要批判的是某些教
會。雖然之前的文章中,我也批判了這些教會,但論理比較分散。在本文中,我會整理
脈絡,一次捅下去。
簡單說來,依系統神學理論(反系統神學的阿資巴辣神學我就不談了,他們在講啥自己
也不知道),同性之間的性行為的確是「罪」,不過是不太重要的罪,主要原因就是在
於不會懷孕,不會產生下一代。(當然也包括不是所有人都會犯這種罪)
所以在天主教教理中,同性性行為是和打手槍和看A片同列的,因為這三者都不會懷孕
。會懷孕的,如通姦等等的「罪」,是明顯高過於打手槍,因為會產生下一代,影響到
更多人,所以被視為較大的罪。
因此檢討教會的第一個標準就出來了。「當某教會大力某攻同性戀的時候,他們是否也
等比例、等強度的批判打手槍、自已摳摳,或是看A圖、A片、A網呢?」
如果等比例,這個教會就通過檢驗,是個標準一致的優質教會,可以獲得好教會貼紙乙
枚。如果明顯「打同」卻不打A片,這雖然不能證明該堂牧師私下會看A片,但鐵定代表
他們「打同」有其他的成因。是什麼呢?顯然是同性戀好欺負嘛!他們敢去踢那些賣A
片、開手槍館的黑道嗎?
再來看到同性婚姻。教會定義的婚姻,和我們現行民法的婚姻是不同的。教會認定的家
庭,和我國法律認定的家庭,也有很多要件是不同的。所有教會都很清楚這兩者的差異
,但他們在討論同性婚姻時,卻刻意蓋去這種差異。
如果是同性婚姻要爭取在教會體制下的認可,教會中人當然可以靠杯。如果是社會立法
通過同性婚姻,教會成員也當然可以公民身份參與對話,但若要求社會需依教會的意志
來立法,那還是要先看看民意基礎。
台灣信基督的各派加總,只有人口的6%,比馬英九還遜3%。而且也有一大堆如我這種對
於同性婚姻根本不持立場,或支持同婚的信徒,因此這些教會領袖到底代表了誰,以什
麼資格提出立法建議,還很值得討論。
說穿了,許多教會巴不得可以把聖經條文變成中華民國法律,但通常是沒人理的。當同
性婚姻這個議題可能爭取到其他台灣傳統思想者的支持,這些教會就囂張起來,好像與
主流民意站在一起,全身是勁。
實際上主流民意根本不太care這個議題,因為我們還有更重要的事。所以到現在為止,
這些教會只能找到一些怪怪的宗教團體與他們同列。那主流民意看重什麼呢?
就是當前百病叢生的馬英九政權嘛!幾乎所有人都在對這個政權進行表態,反對者多,
支持者少,但這個政權顯然是大家關注的重點。
但教會咧?除了一些素來反對國民黨的教會,大多數的教會都沒有在批判馬政權時站到
第一線。難道這些教會全都支持馬英九?
的確有一些教會因為成員多半是外省人,所以比較偏藍。不過全台基督徒都剛好是外省
人嗎?見鬼了,外省人現在也一大堆反馬的好不好,結果你教會搞到比眷村還眷村,比
黃復興還黃復興。
教會主張同性婚姻的問題,像是造成道德敗壞、沒有下一代、傳遞錯誤的價值觀等等,
馬英九在這些向度上的破壞力都比同性婚姻強多了。現在還沒同性婚姻,馬英九就已經
把整個社會搞到道德敗壞、沒有下一代、傳遞錯誤一堆價值觀。教會這麼關切道德敗壞
,難道不需要對馬英九這個迫切的問題做出反應嗎?
所以第二個檢測標準很簡單,就是「當某教會大力某攻同性戀的時候,他們是否也等比
例、等強度的批判馬英九政權?」
一個教會如果把馬英罵爆了,也把同性戀罵爆了,那真是一個高道德標準的教會,我佩
服他們,這個教會的信徒一定可以上天堂。他們也一定沒有打過手槍,或是天天打手槍
但天天都會補懺悔或告解。
不過,如果一個教會罵同性戀罵得十分起勁,要恢復這個恢復那個,但一碰到馬英九,
一碰到中共這種不義政權,就當機了,什麼話都講不出來,那就只是個淑娜教會而已。
在指責他人敗壞道德時,你早就顧不好自身的道德標準了。
很多教會明知馬政權不義,但因為主事者個人出身背景是偏藍的,所以就不說話。這更
可惡,這是把某些對抗信仰的價值放在信仰價值之前,還用什麼上帝凱撒之別推拖。
十字架若能給你力量,不會是要你對付打手槍的人和同性戀,而是挑戰眼前最大的惡。
別忘記,耶穌是被不義的政權殺死的,不是同性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