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09 21:14:22討論有價值衝突或是不愉快,這在所難免。如果認為對方對你攻擊或是出言不遜,
請依據板規檢舉。
私人恩怨,例如:要走司法程序,請私下解決,本板不歡迎也不需要給大家知道。
揚言對板友訴諸訴訟,與本板討論範圍何干?恐怕已經不是「討論」。
這裡歡迎分享各種觀點與想法,但是若不是「討論」,那也不算是本板可以接受的
言論,自然不用客氣。往後類似發言將視為偏離板旨,動用板規第三章第一條。
對不起,我第一次講這麼重的話,請板友見諒。
優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