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國喬治亞州通過宗教自由法案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3-25 16:17:15
美國喬治亞州(Georgia state),在16日(台灣時間17日)以「104:65」的票數通過「第757
號眾議院法案」(HB 757)-又稱「宗教自由法案」(Religious Liberty Bill)或「牧師保
護法」(Pastor Protection Act),旨在保護喬治亞州人民的宗教自由。
目前,只等喬治亞州州長内森‧迪爾(Nathan Deal)簽署核可,法案便會正式上路。
此法案經數次退回和修正,內容提及「基於不同的宗教理念和婚姻觀」,不得強迫基督教
組織或牧師為同性伴侶證婚,或提供社會、教育、慈善等服務。亦不得強迫基督教組織包
含教會、宗教學校和事工組織,雇用「宗教理念相違背」的員工,也有權利辭退「宗教理
念背離甚遠」的員工。
宗教自由法期盼能保護基督教教會,避免因拒絕做「違背信仰的事」而承受刑責。該法並
非針對同性伴侶,僅為其中的一部份。在附加的修正案中,也提到該法不允許歧視行為,
此乃聯邦法(Federal law)明文禁止。
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 「美南浸信會」的州長決定很關鍵
現在,所有輿論都轉向法案的關鍵人物-喬治亞州州長内森。他所做的決定,將影響法案
通過與否。
曾批評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長內森,是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的共和黨黨員,認
為在某種程度上強迫牧師和神職人員,非得替同性伴侶證婚不可「違反基督教」教義。内
森也表態,自己不會簽署任何有歧視意圖的法案,然而,他尚未針對16日通過的法案進一
步發言。
「沒必要因不同的宗教信仰而互相歧視。」內森所帶領的喬治亞州政府,也努力將宗教自
由法案與「喬治亞州第一修正案防禦法案」(First Amendment Defense Act of Georgia)
結合,避免所爭取的宗教自由與法律規定牴觸。
內森曾引用新約,強調耶穌接觸許多不信祂,甚至極力反對祂的人。但基督徒應效法耶穌
,去接納甚至愛那些不同於自己的人。「這裡(喬治亞州)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你
不同意,並不會因此被視為基督教的威脅。」內森說道,並期望能提出既保護宗教自由,
又無歧視疑慮的法案。
此外,宗教自由法案的推動者-共和黨黨員葛雷格.柯克(Greg Kirk)不諱言,「同性婚
姻合法化」是最大的動機,盼藉此感染各州陸續推動類似法案。民主黨黨員卡拉‧德瑞納
(Karla Drenner)則認為,法案給了宗教組織或學校,合理拒絕「LGBT族群」求學或就業
的理由。
被稱「反同」法案 Google、微軟高聲反對
不久前,印第安纳州(State of Indiana)和阿肯色州(State of Arkansas)才通過類似法
案,引起軒然大波。
當期盼宗教自由的民眾為法案的通過歡欣鼓舞時,超過300家大型企業和民間組織,包含
Google、微軟、雅虎和可口可樂公司在內,表態抗議宗教自由法。不但聲稱這是「反同」
法案,更警告一但通過,相關細則-不為同性伴侶證婚或不雇用不同宗教理念的人,都可
能激怒企業主,讓喬治亞州損失近20億美元。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3-25 17:43:00
這個法如果真的能夠施行並且通過輿論等等的考驗,或者衝出一條基督徒在社會中生存的道路,那當然是好的、值得台灣保守基督徒借鏡的...總比搞那個鬼公投要好吧:p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03-25 20:47:00
3K黨可以解僱黑人囉。這心得滿荒謬的,怎不先提供一個逼迫牧師證婚的事實?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03-25 22:21:00
對啦對啦,全世界都在迫害你們,殺異端的日子最好了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5 23:11:00
可以看看 Hands On Original 的案例這則法案可以保護像 Hands On Original這類中小企業(人家已經說是基督教企業,你硬要人家印同志t-shirt找碴來的嘛)又不是不能找別人印t-shirt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5 23:43:00
我認為企業不是宗教團體,不應主張豁免。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3-25 23:58:00
滿有趣的,宗教自由是反同法,那麼相對的,同性婚姻法案也就是反宗教自由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04:00
我的主張是宗教自由法案不是保障宗教自由。是企圖擴張宗教團體的權力。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00:09:00
亂七八糟的主張Hands On Original 那叫擴張權力?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3-26 00:10:00
所以宗教自由法作為防止權力擴張目的下,宗教必須限制自己對「婚姻」的定義與詮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12:00
宗教自由法案的對象包含民間團體,這叫過度擴張我並不反對宗教團體對內保持定義的權力。不能接受這類主張宗教自由可以擴張到其他民間團體。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3-26 00:15:00
公眾領域不容宗教置喙的意思?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16:00
我認為公眾領域並非宗教不能置喙。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3-26 00:17:00
嗯嗯,有宗教信仰的人同時也是人民呀?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17:00
但主張得以差別待遇他人,這已不僅是置喙。抱持思想自由跟對待他人這是兩件事情。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3-26 00:19:00
所以應該先論述何謂「差別」吧?!那… 這種接近形而上的討論該用什麼知識體系?不過「該用什麼知識體系」本身又是一個很詰難的問題了…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00:25:00
Uka你先去看過Hands On Original的判決再來嘴啥權力擴張 差別待遇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27:00
所以你怎麼不先「嘴」看看這個判決? 嘴個屁阿。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00:38:00
It's about the message, not the person就這樣,很簡單判決我當然知道,不然我講這幹嘛?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44:00
你講了,你知道,跟這件事的討論有關係?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00:48:00
法案保護中小企業不被找碴阿打官司很貴耶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26 00:50:00
你的意思是大企業就不管他們,讓他們被告的意思?可是大企業被告也很貴,說不定賠償更是天價。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04:52:00
....不是,是說這個法案主要是保護中小企業大企業當然也是會被保護,但是我猜比較少人敢隨便告大型企業。我的論述就是這個法案對中小基督教企業提供保障讓他們必較不會被「找碴」 (ex. HOO 的案例)再說一次, HOO的案例是 T-shirt公司網站上就很清楚自己是基督教企業。同志團體不找別人印 T-Shirt,要HOO幫同志遊行印 T-Shirt。HOO 不同意所以就被告上法院有了這項法案,HOO就不會被告了,而同志團體的權益不受影響,因為印 T-Shirt的人很多,不需要一定找基督教企業印就這樣,很簡單的論述。(修正一下) 我剛才去看了一下企業一定要是基督教企業或團體才會受保護...講真的,這個法案的保護傘很小...實際上大概只是說牧師不能被強迫主持同婚婚禮教會或基督教企業 (lifeway?)可以開除人(基於信仰理由開除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3-26 05:54:00
可悲的是這麼小的保護傘也不被允許,就跟但以理他們想在家裡敬拜神也照樣被人檢舉抓去王面前一樣當年他們的罪名是不尊重王權,現在則是不尊重人權何其相似,都是拿法律道德之大旗,行迫害之實我最新的新聞是看到sony已經放話說如果不撤掉這個法案他們就不在喬治亞州拍電影。如果其他企業跟進,我看這個法案夭折也不是啥讓人意外的事這個世界不敬畏神跟神的誡命,已經逐漸從暗轉明了將來會有更多人用各種方式挑釁教會跟教徒,因為他們知道我們不認同同性性行為,而他們就會用這個挖坑給我們跳,一抓到把柄就去檢舉。這些人未必是同志,而是仇基者度這些人來說,只要能合法打擊教會跟教徒,他們什麼都肯幹,這個板大概就有好幾個躍躍欲試了吧,我猜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03-26 11:28:00
你可以去反同啊,別人也可以不去你那拍電影啊誰叫某些教徒沒事就要耍白目,其他宗教這樣一樣不行http://imgur.com/YHM56Fb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3-26 11:41:00
Walmart 員工是民選、有公權力的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03-26 11:58:00
你民選、有公權力更不能這樣胡搞瞎搞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03-29 15:50:00
新消息,州長決定否決這法案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4-03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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