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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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救的條件是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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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稱義可以分為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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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信稱義================>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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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信+行為(結果子)稱義===>也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 ,但要有結果子,人的配合與順服
: ,寶血的功用才能在這個人身上發動
:
: 這兩種哪一個才是對的,因為我讀的,跟我聽的牧師教導,並不好像一樣。
只有一種
主耶穌基督 為我們在原本的律法外增設 另立一條新律法
世人遵守這條律法 就能被視同 守全 所有律法 他的性質有點像 特赦令
但這條法律付出的是 上帝親自為我們救贖 神的兒子為我們死
我們跟主立新約 就是簽這條至遵律法 "新約" 主耶穌基督 做這條約(中保)
但 這條法律的條件 就是你必須 "信" 主耶穌基督 信的意思
我信基督 歸入基督 舊人與他同死
是一種人生價值觀的選擇
以基督為生命
我願向著基督而活 效法他 跟隨他 活出一個新生命
不再隨從過去 活在罪中的我
而以結出聖靈的果子 來認定這樣的人 是不是真的悔改向神了 (悔改相稱的果子)
這些果子就是 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加拉太書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拉太書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約翰福音 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只要去愛人如己 愛弟兄 愛最小的 這人就是屬基督的 是屬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