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是這樣
因信稱義, 只要有真實的信心就得救了
真實的信心 <=> 得救 (神的揀選)
真實的信心是得救的充分且必要的條件
Furthermore,
真實的信心 => 努力行出好的行為, 學向基督
也就是說努力有好的行為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努力不一定會得救 但是一定要努力才表示有得救=真實的信心)
logically, 沒有努力行出好的行為就是沒有真實的信心 或者說信心還很小
(一生中本來就有起伏)
基本上跟律法是一面鏡子是一樣的意思
看看登山寶訓, 如果發現自己沒什麼在努力,
自然是必須禱告並靠著聖靈把努力放在心中, 檢視自己內心到底有多少信心
是否真的相信主耶穌
千年國那個我不太懂, 我覺得有可能是沒聽過福音甚至是不信者也會進千年國
信的人會與基督一同審判其他人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 : 得救的條件是稱義
: : 稱義可以分為兩種
: : 1.因信稱義================>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 : 2.因信+行為(結果子)稱義===>也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 : ,但要有結果子,人的配合與順服
: : ,寶血的功用才能在這個人身上發動
: : 這兩種哪一個才是對的,因為我讀的,跟我聽的牧師教導,並不好像一樣。
: 只有一種
: 主耶穌基督 為我們在原本的律法外增設 另立一條新律法
: 世人遵守這條律法 就能被視同 守全 所有律法 他的性質有點像 特赦令
: 但這條法律付出的是 上帝親自為我們救贖 神的兒子為我們死
: 我們跟主立新約 就是簽這條至遵律法 "新約" 主耶穌基督 做這條約(中保)
: 但 這條法律的條件 就是你必須 "信" 主耶穌基督 信的意思
: 我信基督 歸入基督 舊人與他同死
: 是一種人生價值觀的選擇
: 以基督為生命
: 我願向著基督而活 效法他 跟隨他 活出一個新生命
: 不再隨從過去 活在罪中的我
: 而以結出聖靈的果子 來認定這樣的人 是不是真的悔改向神了 (悔改相稱的果子)
: 這些果子就是 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 加拉太書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 加拉太書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 約翰福音 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 只要去愛人如己 愛弟兄 愛最小的 這人就是屬基督的 是屬神的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不知道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 : 得救的條件是稱義
: : 稱義可以分為兩種
: : 1.因信稱義================>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 : 2.因信+行為(結果子)稱義===>也因基督耶穌寶血遮蓋,在神面前顯為無罪
: : ,但要有結果子,人的配合與順服
: : ,寶血的功用才能在這個人身上發動
: : 這兩種哪一個才是對的,因為我讀的,跟我聽的牧師教導,並不好像一樣。
: 只有一種
: 主耶穌基督 為我們在原本的律法外增設 另立一條新律法
: 世人遵守這條律法 就能被視同 守全 所有律法 他的性質有點像 特赦令
: 但這條法律付出的是 上帝親自為我們救贖 神的兒子為我們死
: 我們跟主立新約 就是簽這條至遵律法 "新約" 主耶穌基督 做這條約(中保)
: 但 這條法律的條件 就是你必須 "信" 主耶穌基督 信的意思
: 我信基督 歸入基督 舊人與他同死
: 是一種人生價值觀的選擇
: 以基督為生命
: 我願向著基督而活 效法他 跟隨他 活出一個新生命
: 不再隨從過去 活在罪中的我
: 而以結出聖靈的果子 來認定這樣的人 是不是真的悔改向神了 (悔改相稱的果子)
: 這些果子就是 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 加拉太書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 加拉太書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 約翰福音 15:8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 只要去愛人如己 愛弟兄 愛最小的 這人就是屬基督的 是屬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