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反哪一聖經誡命算重罪?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0-18 19:32:18
1.掃墓拿香拜墓
2.吃豬肉
3.吃帶血牛排
4.喝豬血湯
5.去算命
6.玩網路星座占卜遊戲
7.外遇
8.離婚
9.同性戀
10.近親通婚
11.看a片
12. 婚前性行為
13.召妓
14.神職人員性侵男童
15.安息日工作
16.去澳門玩百家樂
以上行為都違反聖經誡命
但依罪刑輕重來講哪嚴重順序違何?
哪五項應該是教會絕對無法接受
要投入資源動員人力聲討以正視聽
那些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向上帝請假
做禮拜時懺悔求赦罪就好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6-10-18 22:23:00
2,3,4,15一定不違反,除非是猶太教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0-18 22:51:00
應該沒有可以向上帝請假這回事吧?向上帝請假已經是明知故犯了,不能算是不知者無罪或因軟弱而去行了2,3,4是允許的;15改成守主日的話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0-19 00:32:00
我聽過有新教徒堅持不可吃血,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堅持守安息日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0-19 03:17:00
都是罪,不分大小但審判是神的事,不是你或我们這種自以為正義或認為別人不正義的言論,真的很多,唉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千萬大散戶)   2016-10-19 10:28:00
這些通通都是小罪 基督教只有一條大罪 那就是不信耶穌信耶穌就上天堂 不信耶穌就下地獄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0-19 16:36:00
來這麼久還會有這種誤解....加油吧
作者: aegis622 (邊緣人)   2016-10-19 20:33:00
很遺憾 世人都無法進入天國 因為經上紀著這世上沒有義人所以不用想那麼多囉 鳩咪
作者: meltice (三億兩千萬大散戶)   2016-10-19 21:03:00
不管啦 耶穌已經替我死了 人家一定上天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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