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哪一種罪比較重?

作者: a874622 (流浪者)   2016-10-26 13:43:32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靈命不深厚,單純用知識道理回答
: ※ 引述《a874622 (流浪者)》之銘言:
: : 基督徒長年攀不到自己心儀的對象
: : 哪一種解決性慾的方式所犯的罪比較重?
: : 1. 每周看一到兩次A片打手槍解決性慾問題
: : 2. 平時自慰 一年召妓四次(每季一次)解決性慾望
: : 3.攀不到自己心儀的對象 找 個不是很有感覺的姊妹
: : 說服自己是上帝的旨意結婚
: : 但過幾年無感覺 結果外遇或召妓被老婆發現 被老婆離婚
: : 4.同3.但沒外遇召妓 因發現實在無法承受共同生活壓力
: : 主動要求和老婆離婚
: : 1.2.3.4罪行的嚴重程度 有靈命深厚的能排一下嗎?
: 這不只是神眼中罪的大小問題
: 還是功用問題
: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
: 對神來說,尤其2,3,4都是破壞身體
: 破壞一,都是大罪
: 然而,這些罪只要真心悔改,
: 還是會得赦免
: 不過,功用問題
: 黃國倫可以悔改得赦免
: 不過他以後還有為主作見證的功用嗎
: 至少為了顧到眾人的感覺
: 我是決定人,絕對不會讓他上講台
: 若您是基督徒
: 1.的情況,藉由每日親近主
: 能鑑賞更美的事物,加上正常夫妻
: 生活,趕緊脫離
: 2.的情況趕緊認罪,悔改別再作
: 也別讓人知道
: 3,4尋求妻子原諒
: 能夠再在一起
自己是感覺3.4都有傷害別人 依世俗道德而言,罪比較重
但3.4哪種罪對別人傷害嚴重則十分難分,要看對方後來恢復的狀況
明明沒有感覺如果再娶回來真的能靠禱告產生珍愛嗎?如果再一次惡性循環
豈不是傷害更大,如果長年攀不到自己心儀的姊妹如何過正常夫妻生活,
勉強娶一個姊妹又恐最後結出3.4的惡果傷害別人,
反而1.2比較不會傷害別人, 2的罪感覺比1來的大,但2是自古就有的產業,
1是新興罪惡產業,資助新興罪惡產業和2的罪惡誰比較大我也不太會分辨。
想再聽聽各位的意見
作者: ckcraig (水無燈里)   2016-10-26 15:13:00
非因行為而有罪,而是罪導致結果人做了罪的奴僕,以至於死。 一切倚靠與中心為愛。 愛是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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