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你的問題範圍太大而且模糊
: : 我可以就神學理由稍微談談我自己的想法
: : 我認為,"認可同性戀是正常"的論述,有一個基本預設--存在即無誤。
: : 說得白話點就是:只要是這世上自然發生的,就無所謂對錯,也不必再講究對錯,
: : 就像獅子吃羊羔,沒有道德問題。
: : 這樣的預設,在神學上等於否定"罪入了世界",否定了"墮落發生過"。
: 我猜這預設是有問題的,或者說,基督徒面對這樣的預設不該有你所想像的衝突。
我只能說,就你對基督宗教(嗯,是宗教,我沒用錯詞)歷史發展的外行認知
話別說太早
: 一個基督徒不會想方設法讓獅子去吃素,他只會接受獅子吃肉的事實,
理智比較正常的基督徒,的確不會急著在現今想方設法讓獅子去吃素沒錯
但也不會就覺得"這世界的規則永不會變"
你把我寫的文章截掉了,明明我有寫出"重點"
: 剩下的讓上帝去處理,那為什麼面對其他人的性向就會有意見呢?
: 如果這世界的花草動物等都被詛咒了,同性戀也是被詛咒的,
: 我覺得這樣的宗教前提是OK的,那只是種詮釋世界的架構。
: 但是基督徒既無法改變這世界現在的樣子,為什麼就會想改變人?
: 如果說上帝終究會處理同性戀,但那也是上帝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
: 我猜同性戀者不會在乎你的上帝怎麼處理他們,但眼下基督徒是否要越俎代庖,
: 豈不是個有趣的問題嗎?
那問題對我而言並不有趣,我也可以講出我的答案
但更重要的是,我的行動是更進一步的呼應我的答案
我的上帝要怎麼對待同性戀者,你又從何得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