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出埃及記理解到了十誡
相信部分基督教派仍有遵守舊約十誡
關於十誡第六誡不可殺人我想了很久
不可殺人是誡命之一
那為什麼上帝仍然讓以色列人征戰殺戮
甚至上帝自己也擊殺百姓或外邦人?
十誡是法律 意即法律下不可殺人約束的觸犯法律的惡行 犯罪行為 戰爭或執行法律並不犯法
作者:
taonlys (564)
2016-11-26 19:50:00上帝自己擊殺人和人殺人的差異 在於生命的主權或所有權是上帝的 所以上帝可以殺 但你去殺的話就是侵犯上帝的主權 我覺得可以從這個角度理解然後我還覺得十誡中的人好像只單指以色列人 就是在當時意義上屬於上帝選民的人不過這樣好像也不能解釋他們的內戰什麼的總之以人類生命權主權是上帝所有的角度我覺得還是可以解釋為什麼不能殺人但是可以上帝自己殺人或派以色列人殺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19:56:00這問題不錯,所以到底要怎麼理解這條律法,應該要通盤來看。我個人的領受是不可謀殺。所以如果上戰場為了保衛國家、同伴殺人,我不會定罪自己
作者:
eno4022 (eno)
2016-11-26 22:06:00但不可殺人未必是指謀殺喔,所以我強調只是我自己的領受
作者: overman (小司命 >///<) 2016-11-26 23:09:00
戰場殺人當然是謀殺阿 兩邊作戰 敵人打你 你反抗殺敵 因為你不想被打死 或是 你想贏得戰爭假如你是侵略國 更是謀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