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o4022 (eno)》之銘言:
: ※ 引述《df31 (DF-31)》之銘言:
: : (2) 理由或說明
: : 恢復本聖經是地方召會使用的聖經。XE因為辯論失敗,羞怒之餘,憤而指稱
: : 『恢復本聖經(傳另一個福音)的註解也是該受咒詛的。』這無疑咒詛整個
: : 地方召會。
: : 因為無法為自己荒謬,『因行為稱義』的論點提出有力的支持,憤而咒詛人家
: : 全家人,這是非常過分,卑鄙的行為。
: 5.2 針對團體、族群或人物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接受任何人提出檢舉,板主亦有權介入
: 處理,並得判定違規並依第5條處理。
: 本板不鼓勵因為個人的宗教意見,就對當事人所屬的團體、族群或人物進行貶低的行
: 為,因為這只是在煽動不合理的仇恨,無助於溝通與討論
: 這跟那些非正統教派增減經文弄出來的教義不同,
: 如果召會解經都是依據聖經,那想要指控對方傳的福音是聖經上所說的可咒詛的福音
: Xenogeous跟springxx的論述顯然不足以支撐他們自己的論點(說服力不夠難以服眾)
: 二人違反板規5.2
: Xenogeous為累犯,禁言7日
: springxx為初犯且為使用推文,禁言3日
: 謝謝大家
本案經Xenogeous申訴,其明確表示
他只是貶低恢復本聖經的內容,並沒有貶低翻譯它的人及專門使用它的教會
我仔細回顧了一下本案,Xenogeous在說恢復本註解為可詛咒的福音時
確實沒有提及翻譯人李常受先生及使用恢復本的地方召會
而板規5.2明確指出僅禁止"針對團體、族群或人物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我個人較推崇罪刑法定原則,認為應該盡量限縮板主心證裁量空間,
因此既然Xenogeous明確表示他沒有貶低李常受先生及地方召會的意思,
我決定接受他的解釋說明,不任意擴張解讀他的文意
本案改判
Xenogeous言論未符合板規5.2的要件,因此違規不成立,禁言即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