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談的是「上帝存在」這個(超自然的)命題。
人證可以提供耶穌存在的線索
(嚴格說來,是文獻證據,因為那些人都過世了),
我們若不深究的話這點可以說得過去,
但耶穌是神的「證據」你可以靠人證嗎?
聖經作者說「上帝存在」,
你「相信」聖經作者,所以「上帝存在」成立;
請問這到底是「相信」,還是「證明」?XD
鄰家大哥哥說,月亮是餅乾作的,太空人上月球都先吃一口再說;
我相信鄰家大哥哥,所以「月亮是餅乾作的」這個命題是有「人證」的?XD
(neo這樣類型的論述可以複製的話,那還不叫麵神大舉入侵?)
neo沒有搞清楚原來在談的是「上帝存在」這個議題,
不是泛泛地說聖經裡面有可信的真理或歷史證據,
有證據不是問題,是需要搞清楚這些證據能夠證明什麼。
故這又是一次neo狀況外或者偷換概念的「明證」XD
(他寫下文字,就算「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