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從加拉太書談使徒的分裂(很淺勿鞭)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18-08-03 04:22:36
1.首先,要跟大家說對不起的幾件事情。
我引用的聖經版本,是恢復版。如果覺得我連串思想的經節上,有爭議。
請指教。但因為我讀不懂希臘文。不要跟我談希臘文這種高深的問題。
2.本文章跟倪柝聲早年的安提阿教會路線,與他在鼓嶺訓練時,講到耶路撒冷路線,
完全沒有關係。不要用這篇文章討論倪柝聲的路線改變。我會告訴你負面想法。
本文開始
背景:加拉太是外邦人的省分。原本是保羅的地盤。後來被猶太人的基督信徒來到說,
信耶穌還不夠。還要守律法。才能得救。所以,他們開始守律法勝過信耶穌基督。
保羅因此寫信罵加拉太人。整本聖經的救恩。就是信耶穌基督。不是行律法。
結果,教會的路線之爭也浮出台面。
整個加拉太書,我也不用多寫了。就是在講,律法有用嗎?還是只信基督耶穌就能得救?
保羅否定了守律法的要求。在第三章開始。就寫到,無知的加拉太人阿,我問你們得救
是基於聽信仰,還是基於守律法,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
如今還靠肉體成全嗎?
後面保羅的論述,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乃是明顯的。
基督既為我們脫離了咒詛,救贖出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
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
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好了。保羅的立場,前面已經論述完畢了。保羅認為信基督耶穌是得救的根源。
律法乃是兒童導師。不能讓我們行律法得生並活著。(重點就是律法不能讓我們得生)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3 04:42:00
1.使徒行傳中的耶京會議,公義雅各是仲裁者,他並不是極端的律法主義者。2.耶路撒冷教會,領袖是跟了耶穌3年的門徒們,講成守律法派的龜孫子,應該不太妥當。3.太5:17-20 "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問題一直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律法主義。若無限上綱到律法本身,那不只2.懷疑耶穌門徒保存的基督信仰,甚至要懷疑耶穌本身的登山寶訓4.不可否認,保羅這個耶穌生天後收的使徒,跟耶穌在世3年多傳道收的弟子(加從小跟他一起長大的弟弟們:公義雅各、猶大書的作者猶大),這兩邊是有一些張力存在的。5.#1RLqCg42 該文的1.,我對此議題的信念是如此。["升"天]6.關鍵在於「靈」的概念。對保羅來說,耶穌是靈,律法也是靈;這個「靈」,一方面是有位格的聖靈,另一方面就是「精神」或「精義」(還是有原文的議題...);耶穌跟耶京派重複的教訓,以耶穌的登山寶訓為核心,就是「大誡命」,就是「愛」、「憐憫」、「饒恕」。而「愛」是位格的三一神透過其作為(十架),以及聖靈的洗、澆灌、內住、印記,而實現的「動力」。7."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 保羅不也是回到同樣的概念嗎?根本是沒衝突的.耶穌及其在世弟子,傳遞的「律法精神」,就是大誡命,就是「愛」,並且在五旬節時,弟子們獲得了位格神賜與的動力。所以兩邊都有「位格神」跟「律法精神」這兩個部份,有什麼差別呢?不就是語言使用上、傳遞對象上的差別嗎?(對外邦人或對猶太人)8.加拉太書批判的律法主義者,並不是耶京派的正信者(如上所述既有「位格神」同住,又有「律法精神」者),"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5:15),他們的律法主義就是跟「愛人如己」的律法精神對著幹的一群人。這才是問題所在。回應一:摩西律法,十誡第一條是什麼?(回應"不信耶穌的人,守律法。是否一樣進天國呢?")回應二:加6:13就證明他們守的只是「形」,而非律法精神。他們一定認為自己跟其他猶太人一樣守了律法,但那些律法沒有到達登山寶訓的高度,也可能沒有保惠師同在的印記,所以很明顯,保羅說他們沒有守的,是律法的精神而非他們沒有守形式;這跟雅各書2章批判的不是一樣的嗎?你兩段回應都沒有完全抓到我的意思。加5:17-23、6:2-10,無論「聖靈的果子」或「基督的律法」,不都是講上面講的「律法精神」?所以一直都是因為「形式律法」跟「律法精神」兩個概念,保羅都用「律法」來講,所以一下子這些人守律法來攪擾外邦信徒,一下子這些人又「自己也不守律法」了;是因為前者的「守律法」講的是「形式律法」或死的律法;後者的「不守律法」是不守「律法精神」或活的律法。羅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活的律法」就是「活的信」,就是基督自己,我們透過信基督、在聖靈中有這個動力與精神去活出來。弗 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雅1:22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行道」就是把基督活出來,而非死守任何規條,包含反同。若同運違反了基督精神,我們應該本著信仰去反對之;例如縱欲等各種不道德、以政治正確之名反過來壓迫他人;但同樣的,因著基督精神,我們可以去支持同運中的某些訴求。不過這邊只是舉例,不是要歪樓XD
作者: df31 (DF-31)   2018-08-03 07:15:00
偉大的【精意】又出現了?不知道【精意】的意思是甚麼?對應的英文和希臘文是甚麼?不過,看見三尺大玩【精意解經】,我們地方召會準備扛出字意解經,會讓人有一種錯亂的感覺誒!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3 08:02:00
一般教派反靈意解經,是反其「神秘化」的解釋方向;而時代論者自稱的字面解經,就是把原本清楚明白的經文給神秘化。按精義來解經,或者說,神學性解經,不排除上帝超自然的作為,但也反對把清楚的經文給神秘化、曖昧化。宗教改革的歷史文法解經,就是認為歷史與文法傳遞神學,而非某些玄妙的、菁英的、無法被大眾普及的靈意解經,後者偶一為之就算了,還是要回到前者。或者說,基督中心的解經,目的不是讓解經神秘化,而是要把人帶回基督面前。而既保留基督的神聖性/神秘性,又把人帶回基督面前的,就是聖餐/彌撒,所以天主教徒每天望彌撒:)基督徒則是有所謂的晨更/晨星/靈修,就是敬虔派的每日讀經與活經(應用聖經在生活中)。[晨"興"]1.我沒有否定聖靈的動力、基督的十架。2.沒有聖靈的動力、基督的十架,那麼律法只是使人知罪、只是人義論的失敗而已。3.請看,情慾的果子,都是違反律法的;聖靈的果子,都是活出律法的。4.故問題在於把律法解釋成反律法、情慾的藉口(我已經獻牛羊鴿子了,且我有割禮,所以我趕著去會堂禱告跟聚會,沒辦法停下來關懷路邊陌生人的需要)5.誤用律法、律法本身、正用律法,這三者應區分開來。6.正用律法,需要聖靈的動力、基督的十架,這是宗教改革的基本主張。7.加拉太書批判的是誤用律法,而非律法本身,更別說是批判「正用律法」了。8.「信心」或「信基督」就是「正用律法」;請見路德的《論善功》。4'.廉價恩典觀,或加6:13(5:19),或雅2等等狀況,不都是一丘之貉?雅2:14-169.保羅的受眾可能不會像我們一樣誤會他的用語,畢竟現代的「非律主義」(全面貶低律法),頂多追溯到安瑟倫,乃至於只能說是「路德宗的經院主義」之一支,才產生這種全面貶低律法的解釋。從教父到天主教、東正教,都有許多的「道統」、「教統」、「教儀」要遵守。保羅自己都冒出一個「基督的律法」(加6:2)的概念。天主教的神學院,單單上「教會法規」就要10幾個學分。如果把「十二使徒遺訓」講成律法主義,那麼其他被歸為保羅派的教父,應該全面反對教會法規才是。登山寶訓,不就是一場「正用律法」的展演嗎?保羅的「聖靈的果子」也是一種正用律法;大誡命,信基督,受聖靈,就是正用律法。與聖靈/基督相爭的,是誤用律法,而非正用律法。律法,就是摩西律法,更廣義就是舊約,乃至於新舊約全書;「律法」對基督徒,特別是新教而言,就是「聖經」。「正用律法」不是新的律法,而是對於聖經的適當解釋,就是在聖靈與基督十架裡的解釋。跟基督敵對的,不是律法本身(加拉太書也沒有直接這樣講的句子),而就是「情慾」,就是對於律法的誤用。拿律法去墊高自己、貶低他人,這就是律法主義/行為稱義,但這不是正用律法。「兒童導師」的翻譯,我認為有誤導之嫌。原本是指一個家庭教師的奴隸,所以既有教師的意涵,又有奴隸的意涵。在奴隸手下,就幾乎是奴隸了;雖然你是他的小主子,但你長大後,還事事聽命於他,你就變成奴隸而非主人了。摩西律法,或者律法的規條本身,就是一種工具性的奴隸;就像中國私塾教育,要背誦四書五經,但「背誦」只是工具性的,「理解與活用」才是經典給人的智慧。猶太人傳承的律法規條,就是對聖經的「死背」,而非「活用」。聖經明明是使人「聽神」(示瑪),耶穌站在面前,人卻掩耳不聽。「愛人」變成規條,而非生命。事實上道理就是這麼簡單,要正用聖經,不要誤用聖經。賜生命之靈的律,就是指正用聖經/律法。當然,沒有聖靈、沒有新約基督的啟示,就沒有這條正用聖經的道路。我們彼此講的其實核心是一樣的,但還是有差別,差別就在於以下幾篇的陳述,我不重複了。太5:17-20。不要跟我說耶穌講的話有「摻雜」XD還是羅8的耶穌打太5的耶穌?XD不如說是需要承認「看到律法就貶低」的解經是錯誤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8-03 12:41:00
與th認真討論神學簡直是浪費時間。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3 12:55:00
sCH孜孜不倦恨弟兄才是浪費生命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2:16:00
太5那裡我們自有融貫解釋,不懂別瞎扯好嗎?反而你th的解釋明顯違反你舉的經節為何不用守割禮?你怎麼廢去了?為什麼可以吃豬肉?按你的解釋你應該要遵守阿你廢掉這幾條唷?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2:26:00
我不是說守律法的精義,而非守字句規條嗎?(揪咪)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2:36:00
自助餐啊,不想守就變字句了一撇一劃也不可廢去割禮是神說的,律法中的一條,你怎麼不照做呢?從亞伯拉罕,摩西,保羅,人人都有被割禮,他們是守字句唷?還有各樣潔凈的條例,不想守就說是字句直接廢掉不守經上不是說「誰廢掉最小的一條...」你只守最大兩條,其他通通廢了唷?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2:47:00
我沒有自助餐喔,我從頭到尾都是說要守的是精義。恨人就是殺人,也是精義阿;你把登山寶訓丟哪裡去了?聖靈的果子也是在講精義。按照路德,憑信心去讀經,就會讀出精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2:49:00
所以,守割禮也是精義啊,你怎麼丟掉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2:50:00
你不懂什麼是精義阿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2:50:00
所以耶穌那一段話,有說可以廢掉不是th認證的律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2:52:00
耶穌自己就違犯安息日條例了。問題是他的意思是,沒有違犯精義。甚至才是成全安息日的精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01:00
錯了唷,耶穌怎麼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03:00
對於律法的真理或正確詮釋,就是精義。保羅也對割禮的精義作了說明,就是「信」才是割禮的精義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04:00
所以遵守舊約的全體舊約聖徒,都是不正確解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04:00
我有說舊約有分三等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05:00
舊約作割禮,就是遙望「信」的實現;其實割禮也是跟亞伯拉罕之約連在一起。你這樣問就像新約時問可不可以不洗禮,說實在,可以阿XD如果舊約時代有外邦的義人沒有歸化猶太教,那他們就不會有割禮。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06:00
不行耶新約聖徒必須要洗禮啊他們會不會有割禮,跟該不該教導割禮根本就兩回事你老是繞圈逃避問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09:00
十架上強盜不是沒洗禮嗎?現在又變成不得救了?XD舊約時代的割禮就是表現他們對於神的應許之「信」。星沙之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10:00
來這套...早就知道你玩什麼把戲了需要洗禮跟強盜有什麼衝突需要受浸,就表示不受浸就不得救唷?愛詭辯,其實你想說的,是你內心話吧。行律法才能得救現在又分舊約時代了...不想割禮就說不同時代要說一樣就是神的旨意有變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15:00
看不懂你讀到哪邊去...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15:00
所以,不需要洗禮?不需要受浸?這是字句?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16:00
形式上,你可以說分割禮跟洗禮;但實質或精義上,都是在眾人面前表達「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16:00
所以,基督徒到底需不需要受浸?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17:00
一個人沒有受洗,卻真實表達他的「信」,如強盜,那當然不用。但我們一般沒特殊狀況,當然可以用儀式來表達及堅固我們的信及其見證。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19:00
你不是守精義,又跑回去守字句了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19:00
割禮也是如此阿,所以一般猶太人受割禮,但外邦的義人沒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04 03:20:00
神的旨意會改變嗎?我一直都懂,只是要點破你的矛盾,可惜你不肯正面面對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04 03:20:00
神的旨意、他話語的精義,怎麼會跟字句規條綁在一起呢?有矛盾的是你的理解力吧XD安息日是為了人而立,人不是為了安息日而立;割禮、洗禮、其他OOXX都是如此。對了,想回之前cla引的經文;我要講的就是,律法是服務人的,它就是奴隸;故對律法死,就是不再當奴隸的手下,而要恢復少主人的身份;當然主人是基督、是三一神。所以也不用怕,也不用恨律法;它可以是很好的幫手;若我們在基督裡恢復/成為少主人的身份。(恢復本的「兒童導師」應該回歸到「奴隸家庭教師」的背景概念)
作者: df31 (DF-31)   2018-08-05 17:48:00
不過,看見有人鼓吹並指出『奴隸家庭教師』,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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