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pin的閱讀跟邏輯推理能力,我根本不想救XD
: 簡單問三個問題:
: 1.路德認為的output可以為所欲為,違反他在論善功一文對於十誡的詮釋嗎?
th一直舉放縱到底之類的例子
很簡單,為惡是在肉體裡,不是心思置於靈,這很難理解嗎?
沒有人說得救了,就好了,而是要往前追求成熟。
th一直在拿不成熟者來類比我們追求成熟的境界,完全是邏輯錯謬。
: 2.路德認為的input是信,請問信對於路德是什麼?跟第一誡/愛神愛人的關係為何?
信有很多層面
因信稱義,信神是,接受神
持守信心的信
神兒子的信
三者都有區別。
路德如何理解信心呢?以下從兩方面來討論。一方面,信心不是以人為中心,而是以神為
中心,即是,信就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之後,我們才能回應神的作為,因為信心本身
是沒有能力使人稱義,也不能帶來恩典,但信心是接收稱義的器皿,讓我們接受基督,完
全投靠神,路德說:「其實惟有信仰才使其他一切行為良善,蒙悅納,有價值,因為信仰
投靠上帝,不懷疑凡所作的,都是好的。他們甚至不讓信仰仍歸是一種行為,卻把它看為
一種心境,其實聖經將神聖善良行為之名惟獨歸於信仰(參約六29)。」[23]]此,這
樣的信是神的工作,是聖靈賜予的恩典,使我們重生,他說:「信乃是神在我們裡面的工
作。它改變我們,使我們從神重生(約一13^;它把老亞當消滅,在心、靈、意、與才
能上把人們全部從新改造,還把聖靈帶來。這信真是何等活潑有力阿。因此它不能不連續
產生善工。」[24]
?
另一方面,路德也討論了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他明確地指出,信心不是行為,行為、功德
或善行都不能使我們稱義,他說:「你必須這樣把基督成形在你裡面,並在祂裡面看見上
帝怎樣把祂的憐憫擺在你面前,提供給你,一點不是因你自己以前有什麼功德,並且你必
須從這樣一種對上帝的恩典觀獲得信仰,和罪得赦免的把握。所以信仰不是從行為開始,
行為也不能產生信仰。」[25]
?
雖然信心不是善行的一種,但是行善的根源;行為不能使我們稱義,但是行為是稱義的果
子。對路德而言,一個稱義的人,才會有真正的善行,他說:「因此,我們只能因信得救
而不能靠賴於自己的善功?,濠們不能說??(的善功)產生了基督或基督的義。我們只能說
透過聖靈我們為天上的義作功,或本於自身的本性(良知)作功。我們必須認清,濠相信基
督然後在基督裏我作了真正的善功。」[26]
簡單說,信就是看見神所作的救恩,並且接受之。
進一步論述自然還有很多講究,不同層面,但這是可以一步一步釐清的。
簡單信就得救,就是接受耶穌為我們所做的救恩,而能進一步承受恩典。
之後憑恩典信心而活,這兩者自然意義上有所區別。
: 3.pin硬要把路德對當時的批判,投射到我們身上,請問我們有說不用仰望基督,
: 不用信心,不用聖靈嗎?你的投射到底有什麼道理在?
耶路撒冷教會信耶穌,同時也與保羅爭論應該遵守律法
請問他們有錯嗎?
加拉太人遵守神的話,去實行律法有錯嗎?
保羅憑什麼說他們是「想靠肉體成全」
最簡單的,少年律法師說這一切他從小都遵守了
是憑聖靈還是憑肉體?
你的說法是,加拉太等人是表面遵守,但是內心沒遵守,所以是憑肉體對吧?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保羅在得救前的遵守是表面尊守,內心不遵守嗎?
羅七就說了,他內心渴慕不貪心
照你的標準,這就叫「憑聖靈」
然而羅七這樣「真心」想要不貪心的保羅卻發現律法是叫他死,暴露他裡面是罪構成。
這樣,那善的是叫我死麼?絕對不是!然而罪為要顯出真是罪,就藉著那善的叫我死,使
罪藉著誡命成為極其罪惡的。 羅馬書 7:13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肉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馬書 7:14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羅馬書 7:24
他無法做到。律法反而叫他死,(字句律法)
這正符合...
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
,那靈卻叫人活。 哥林多後書 3:6
不要貪心,是律法
要遵守,也不要遵守(這需要悟性...)
按字句遵守,就是羅七,就是加拉太,耶路撒冷教會,th.
th說「盡心盡力遵守」神自然會有聖靈幫助等等,這些都是被路德批判過的觀念。
羅八揭開的路,也是加拉太和哥林多書強調的觀念。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羅馬書 8:4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馬書 8:6
th又要扯放縱者。
放縱者得救,是因為他重生了。
而他放縱,說明是心思置於肉體。
並沒有憑靈而活,自然也是不合神心意。
(當然,究竟是否放縱,人會誤判)
按靈遵守,就是路德所說,也是聖經所說。
裡面「信仰」「聖靈」「保惠師」的帶領
這是真正的律法。
可以運用在萬事上。
從早上過馬路,到別人向你借錢借不借之類。
當然,不成熟者的誤用,不會用,乃至不懂用,都是另一方面需要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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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不可說謊,不可姦淫,愛人如己要不要守呢?怎樣不是字句而是憑靈呢?
首先你去遵守,若是沒有自欺,就會發現你根本做不到。
律法暴露人的不行
而引進基督
一面是先前的誡命,因其軟弱和無益,而被廢掉, 希伯來書 7:18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 希伯
來書 7:19
也就是說你發現你做不到時,正是暴露我們是「活在肉體中」
這時需要的不是「內心願意遵守」
也不是「盡心盡力遵守」
而是心思置於靈,回到主面前,得憐憫,得恩典。
所以如果斷章取義,那麼你也可以說倪李是教導守「字句律法」
是阿,我們要愛人如己沒有錯。
但這仍然是字句律法。
不是加了個要內心愛人如己,就變成憑靈守。
而是裡面究竟是在靈裡還是在肉體裡的問題。
這個問題,連結到新舊約巨大的分野與福音。
新約不是要我們做好人(竭力做各樣的善事),而是神人(與基督連結,憑神生命而活)
而後者顯然是達成「真善」的唯一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