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回應標題「基督頂替律法」
頂替這動詞用的對嗎?
馬太福音: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所以,成全≠頂替,應該換個動詞比較不會有誤解。
又或者應該說「耶穌頂替了你的死罪」,他是來成全而非取而代之。
而「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這句話在現代的引申會是什麼呢?
肯定不是成天想著其他僅遵一般律法的教派弟兄有沒有割包皮吧?
就算現代人都是沒辦法百分百遵行律法的,主內還是要努力,並且互相提醒才對。
作不到或礙難辦到的,耶穌替你成全了,但那些你作得到的,為什麼不作呢?
總不是人家在規勸世人反姦淫盜竊,扛精一句「你先割了包皮再來教訓人」,
就能帶來什麼良性循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