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公投結果對挺同方的收穫就是認識敵人跟需要說服的對象還有多少。
而對於一些基督徒而言,從原潑的文章內判斷,似乎更想證明幾件事:
1. 基督徒只是反同的從犯共犯,不是主謀
2. 是社會反對你同志族群,基督徒其實還挺你一點點
3. 聰明的就接受專法以免一無所有
當年耶穌選擇與弱勢站在同一角落對抗世俗的眼光,
兩千年後他的部分信仰者們卻選擇與世俗站在一起,
跟異教徒們聯手壓迫,甚至教訓弱勢,彷彿法利賽人再世。
他們似乎忘了基督徒也曾是弱勢
他們似乎忘了,過去在歐洲,基督徒若不經天主教會也沒有辦法成婚,只能偷偷來
他們似乎忘了,正是婚姻世俗化的過程,終結了婚姻權在宗教統治下的不平等
教會這樣跟世俗其他保守宗教團體的差異是什麼呢?
跟過去的天主教會又有何不同?當年天主教會也是有人願意偷偷幫忙證婚啊,
所以呢?德國有辛德勒,於是希特勒就白了嗎?
反同這樣是不會進步的,當部分教會團體才剛剛發現自己「並不寂寞」,
並沾沾自喜「世俗大眾與自己同在」之際;
更多人已經在幾次的大規模辯論中理解LGBT團體的好與壞,從同情他們是受害者,
到質疑他們的品性、操守跟性觀念,最終也將理解LGBT與常人無異。
這是不可逆的思潮,同樣的;全台教會與官廟等地方宗教合流帶來的世俗化影響
也是不可逆的。終有一天教會將會無法忍受其中的矛盾,我在這裡就先提出警告。
而最重要的一點。證明自己只是反同從犯,是很值得慶幸跟驕傲的事嗎?
我看不出基督徒板友們如何能安於接受這種觀點而不覺得不安?
又或許,老魚再怎麼呼籲,也只能代表自己發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