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不懂為什麼這次性平公投會被定義為挺同/反同兩個極端
明明就是修訂民法或專法的選擇,還有義務教育什麼時候才應該進行性平教育的選擇,
不管怎樣同志獲得的保障都是進步的不是?
要像護家盟連第12案都不同意的也是少數吧,至少我附近意向都是這樣,
大家第12案也有贊同阿。
再來性平教育也沒說不教阿,第11案也只是說國中小不教,
沒說高中不能教,講白了不就是大多數人認為,
教育和社會環境會影響人的性傾向和性認同方向。
說因為不教導致校園霸凌的也很搞笑,校園霸凌理由百百種,
有因為同學家裡窮的、骯髒的、相貌醜的、個性孤僻的、甚至根本沒理由的,
方向不應該是努力制止霸凌,跟性平教育的關聯性到底有多低。
真的要教還不如進行哲學教育,讓小朋友學會獨立思考的能力吧,
上上價值與實踐、知識與實在的課程強多了。
說白了性平教育也不過是灌輸另一套價值給學生,
只是這套價值是符合同志團體的利益罷了。
至於說教會有沒有推動動員,那當然有,但算什麼黑手,不都光明正大的講,
民主社會公民團體本來都有表達想法的自由不是,
再來我老爸不信主,他朋友還不是串聯一堆,因為這跟台灣傳統價值也不合好嗎,
如果整體社會沒那氛圍,你再動員也沒用,
動員就有用,教會每個禮拜都有動員人員去傳福音怎麼台灣基督教還是少數,
搞的在網路上還要被汙名化?
真的覺得台灣同志團體情商不高,到處在網路上樹敵,
建議一個發展方向,未來想要有拓展請強化公關好嗎,
網路上看到的同志發言基本就是在找人筆戰、強化仇恨,
我看這次還有很大一批人單純是被同志團體獵巫的做法搞到很不爽才投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