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上一篇判決,先說結論,真的比扯鈴還扯!
不過這樣講,版主和他的朋友們一定會不爽,為了避免被水桶,
我會儘量列舉事實,讓版主沒有理由水桶我。
我們先檢討come說他被版主人身攻擊,並且指控版主仇視召會。
用事實說話,看看come所言是否空穴來風?
剛剛查了一下eno4022在此版的發言:
eno4022: 很好自己承認意圖引戰
eno4022: 哇這麼想進桶啊,好喔
eno4022: 一個5.1,一個5.2,你不怕死你可以公開說說看,我很樂意
eno4022: 送你入桶
以上羅列最近幾筆版主的推文,
可以發現版主在處理版務時,常常利用本身職權來酸版友,威脅版友。
光是這一點,就已經超級超級扯了!
再來看看eno4022是否仇視召會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396918751.A.90E.html
→ eno4022:不過會不會又有人該該叫說這是人身攻擊聚會所 科科 12/21 15:39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4059211.A.D9B.html
推 eno4022: 一種基督是人,我是人,所以我是基督的概念 01/30 10:13
推 eno4022: 李弟兄真神人耶,這推演不輸馬丁路德 01/30 10:13
→ eno4022: 四一論太猛啦! 01/30 10:14
→ eno4022: 把人高舉到如此地位的教派都不正常,可怕
還有eno4022因為攻擊召會被水桶的案例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472015306.A.EF1
再來看看eno4022是否對come人身攻擊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648528943.A.116
eno4022: 他這麼用是敗他自己人品,我只能尊重囉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648193476.A.75E
39F→eno4022: 可憐,待在教會卻不信神
40F→eno4022: 真是浪費生命
42F→eno4022: 再沒比這更可悲的
事實擺在眼前,版主攻擊come人格是事實。
我們可以很合理推斷,版主可能本來就看come不爽,
又看到come指控他的行為瑕疵,心生憤恨,先下手為強,用版主職權把版友水桶。
但是在下這個結論前,我們先看看版主使用的板規是否恰當。
先就程序部分討論!
我只能說,版主很細心,兩次警告剛好間隔24HR又1分。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648395792.A.E71
14F→eno4022: 9.4警告一次03/28 08:58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648463313.A.B0C
5F→eno4022: 9.4第二次03/29 08:59
警告最重要的是要公告,通知版友,讓版友知道他哪裡違反板規,協助版友改正。
但是很顯然的,這是處分是以讓come水桶為目的,直接兩次警告後公告水桶10天。
我想任何一個版友遇到這種情形,都沒有改正的機會,
對照eno4022的話(哇這麼想進桶啊,好喔)
更加證實他處理版務並不是導正版風為目的而是以水桶為目的。
板規9的水桶要件必須是警告無效後不得已的措施,才能施以水桶。
由上面的事實,版主根本沒有有效執行警告,更別說警告是否有效了!
擺明就是公報私仇。
程序的部分討論完畢,我想任何人看到這種情況,都會覺得這邊有重大瑕疵。
不過我們還要看看eno4022引用的板規是否恰當。
由於板規9.4 並沒有具體判定標準,最主要的標準就是板主自由心證。
(不知道是不是我記錯,我印象中要水桶人,需要有明確的標準才行,不過這點不是很確定)
但是可以由9.4與9.4.1歸納出幾個重點
1. 引戰: 主動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
2. 公審(將他人不良事蹟公然張貼於本板,並公布個資足以使他人辨識當事人)
先就第1小點來看,說實話,這個規則很模糊
什麼叫做尋釁? 網路討論,甚至學術討論,彼此攻防不是基本的嗎?
真理不就是辯論出來的嗎?
什麼討論叫做尋釁?什麼叫做正常討論? 根本無法用這個條文做判斷
只能說這根本是霸王條款,版主看你不爽就可以用這個桶你
或者把你列為不歡迎版友
第1小點還有一個重點是要主動引誘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
但是come多次表達他是基督徒,他的討論也是針對基督徒信仰本身來討論
這個版的板旨也是在討論基督信仰,come不過是挑戰自身信仰罷了!
實在看不出這邊未參與討論的他人或團體是指誰?
再針對第2小點來看就是公審的部分。
我想eno4022所謂的公審,應該是指這篇
https://www.pttweb.cc/bbs/Christianity/M.1648463313.A.B0C
我必須強調,版主並非一般版友,討論版主的治板行為怎麼可以算是公審?
如果算,請版主直接桶我,因為我這邊也是在公審版主。
最後,大家都是弟兄,
我還是希望eno4022能放下個人對召會的成見,公平的主持版務。